第B06版:拍案说法

偷同事积分兑换手机 男子涉嫌盗窃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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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徐荔

参加活动攒积分、生日福利送积分,员工可以用积分在公司的电子商城内兑换商品,这本是公司给员工的福利,但有人却打起了这福利的歪脑筋。殊不知,偷积分也会构成盗窃罪。2023年6月,陈某偶然发现公司内部电子商城的初始登录密码是统一的,且许多同事未改密码,于是便盗用他人积分兑换商品并变卖。为了防止被追查到,陈某还找了朋友彭某帮忙……日前,陈某、彭某已因涉嫌盗窃罪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

2023年7月,某公司员工王先生向警方报案称,有人盗用员工积分用于兑换公司内部电子商城商品。王先生解释,他所在的公司有一个面向公司员工的APP,APP内有一个电子商城,平时公司会通过举办活动等方式向员工发放积分,员工可以用积分在该电子商城内兑换商品,1积分等于1元。商品价格均为市场标价,兑换成功的物品由物流寄送到指定地址。但是,2023年中旬开始,有员工陆续发现自己的积分消失了。王先生负责该APP的运作工作,通过排查发现,有人将公司七十余人的积分划转到三个账号兑换物品,分别兑换了一辆自行车和两部手机,涉及1万多积分。然而,当公司询问这三个账号的归属者时,他们毫不知情,显然是有人盗用了他们的账号进行商品兑换。

根据线索,警方从物流信息入手调查,抓获了领取两部手机的彭某。据彭某交代,手机是他的朋友陈某叫他领取的,“他说发现公司电子商城登录密码的漏洞,兑换了东西让我收。”于是,警方找到陈某。

陈某正是王先生所在公司的员工。据陈某交代,2022年底,他入职该公司。2023年6月,陈某登录公司电子商城时,偶然发现了“漏洞”。“那天我因为输错工号登录了别人的账号,意外发现大家的登录初始密码都是一样的,而且很多人都没有修改密码,我就起了盗用别人积分的想法。”

2023年6月中旬到6月底,陈某陆续输入他人工号和初始密码验证可用的员工账号,然后将这些账号的积分通过赠与功能转划到三四个账号上,“这三四个账号也是我用别人的工号登录的,名字是我随便起的,根本找不到对应的人。”陈某交代,他发现登录漏洞的时候就将此事告诉了彭某,两人觉得可以先试着换一些便宜的东西。于是,陈某第一次用积分兑换了一辆自行车,但并未取货,只是为了“试验”。发现似乎没有人关注这件事后,陈某又陆续在商场用6999积分和8899积分兑换了两部苹果手机。

为了不暴露自己,陈某在物流信息里填写的手机号和收件人姓名都是假的,但收货地址是彭某住处附近的快递驿站。商品送到后,就由彭某负责领取。彭某将兑换的手机交给陈某后,陈某通过网上二手交易平台进行转卖,获利一万多元,并给了彭某2500元。

陈某以为自己找到了生财之道,却不料没多久公司就发现了蹊跷并报警。陈某和彭某到案后均表示认罪认罚。案发后,陈某已向公司退赔。

承办此案的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且属共同犯罪。日前,检察院已对陈某、彭某提起公诉。

说法

上述案件中,某公司发放给员工的积分可以兑换商品,积分属于财产性权益,所以陈某、彭某的行为就涉嫌构成盗窃罪。其中,虽然彭某没有参与自行车的取件,但他在陈某发现公司APP漏洞后即已经开始预谋实施盗窃,兑换自行车也是二人为了观察是否会被公司发现而实施。因此应认定为彭某全程参与该案件。此外,该案也给相关公司提了个醒,公司在管理方面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要用太过简单统一的登录密码,而员工登录公司网站、APP时要及时更改初始登录密码,以防公私财物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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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拍案说法 B06偷同事积分兑换手机 男子涉嫌盗窃被公诉 2024-01-30 2 2024年01月3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