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章 炜
2003年,丁某用动迁款在长宁区程桥二村买了一套50平方米的产权房。两年后,其发现房屋的墙有裂缝,下雨天墙壁渗水,时间一长,墙壁便开始发霉。他多次找物业公司修理,可是物业只是简单修补外墙,于是丁某开始拒付物业费。物业公司便以此为由不再修理房屋。多年下来,屋内霉味扑鼻。丁某认为自己生了一场大病,就是因为物业的不作为,才导致他生病。于是,丁某找到长宁区程家桥街道程桥二村调委会调解此事。
16年不交物业费起纠纷
交谈中,调解员逐渐了解了案情的来龙去脉。调解员告知丁某,其有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拒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
丁某听完后态度有所转变,调解员乘势从情理角度指出利弊得失。“作为业主,你住在这里已有20个年头,有16年没交物业费,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物业公司,会如何处理?每位业主都以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小区如何保证正常管理?”一番反问,改变了丁某的固执态度。
此后,在调解现场,双方仍各执一词,丁某坚持物业公司先帮他维修,并支付此期间的租房费用。物业公司坚持让丁某先付16年的物业费,再谈其他事项。双方互不相让,调解员决定暂停调解。
双方握手言和
复盘该起纠纷,调解员发现争议的焦点在丁某多年的物业费支付上。理清思路后,调解员再次分别找到双方沟通。丁某提出房子他自己找人修,相关费用抵免物业费。调解员找到物业公司领导,表示丁某家是低保户,生活比较拮据,希望酌情考量。物业经理表示理解,会提请上级领导开会讨论。
10天后,物业公司和丁某又坐到了居委会调解室,调解员主持召开调解会。简要介绍前期沟通情况后,物业公司表态通过向上级部门申请,同意免去16年的物业费共计1万元,考虑丁某的实际情况,3000元的房屋修理费中,只需承担300元;但丁某还是不愿意出钱。
调解员觉得双方的差距很近了,把丁某单独请到另一间房间,继续调解。调解员告诉丁某,调解是双方的,现在物业公司已经释放了很大诚意,如果始终纠结这点钱,无法达成一致,那只能终止调解,走法院诉讼这条路了。通过调解员的劝导,丁某重新回到调解桌。调解员当场拟定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确认,丁某即刻支付了300元修理费。物业公司则在次日动工修理墙面。
【调解心得】
一场多年的物业费纠纷被成功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其实,纠纷本身不复杂,但争议的时间过长,无论丁某和物业都憋着一肚子气,始终带着情绪,无法理性看待和处理问题。好在大家仍有解决问题的初心,调解员情理法融合性做工作,用耐心、方法、诚意和时间,最终感动了双方,打开了心结,寻求能接受的最优解,促成了调解协议达成。
本案中,调解员在调解前期能够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精准判断纠纷焦点,为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紧扣焦点问题,通过运用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换位思考等工作技巧和方法让双方消除隔阂,同时进一步强调了业主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获取业主方的信任和物业方的理解,最终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厘清案件脉络、疏通纠纷症结,在此基础上的法理与情理之间来回穿梭,是妥善化解这起纠纷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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