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父亲:雍三弟(原公民身份号码:31010319401210####)已于2023年7月4日死亡,雍三弟生前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浦东公证处立有公证遗嘱一份,将属其所有的房产(份额)遗留给我(们)雍敏。现我(们)已向上海浦东公证处申请雍三弟的遗产继承公证,若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或持有雍三弟生前于上述公证遗嘱订立之后重立其他遗嘱的,请在本告示刊登之日起二个月内与浦东公证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8918322836
刊登人:雍敏
2024年2月5日
第B01版:法治论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