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发布“中国商法十大事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 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的制定和修改,对于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最高院制定发布《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最高法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2023年12月5日公布施行。《解释》是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补充完善,将为人民法院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提供法律依据,有助于统一司法裁判标准,提高司法公信力。此外,《解释》还充分考虑了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对于新出现的合同形式和纠纷类型,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3 上市公司独董制度迎来改革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功能
2023年4月14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在肯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背景、作用和重要意义的基础上,针对独董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独立董事的地位、作用、选择、管理、监督等方面作出制度性规范,使独立董事监督事项更聚焦、职能更优化、履职保障更充分、责权利更匹配、监督更有力。
4 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案判决 为我国类案司法裁判提供指引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第一,严惩“首恶”,判决乐视网公司、贾跃亭对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者全部损失负责,严肃资本市场纲纪;第二,依过错和因果关系大小,精准追责董事、中介机构,合理减轻其赔偿责任,使其责任与过错相匹配,彰显比例原则精神,缓和、消除职业经理人市场、独董市场、证券服务市场的“寒蝉效应”;第三,首次运用“信息衰减”理论,合理减轻中介机构对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者损失的赔偿责任;第四,判决书说理充分、论证详实,全文十余万字、共239页,为我国类案司法裁判提供了“灯塔式”科学指引。
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牌 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3年5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北京揭牌,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6 沪深主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
2023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并实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全面注册制最终“水到渠成”。2023年4月10日,沪深交易所主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仪式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连线举行,这标志中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为加快构建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支撑。
7 系列法律、政策发布 支持、壮大民营经济发展
2023年,我国发布了许多支持、壮大民营经济发展系列法律和政策,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主要集中在增加民企腐败犯罪与完善行贿犯罪处罚方面,通过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财产犯罪,实现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8 京东诉阿里巴巴“二选一”垄断案一审胜诉
2023年12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东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选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此次判决不仅是京东反抗“二选一”垄断行为的一次公正裁决,更是以法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标志性时刻,也将是中国反垄断法治进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9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生效
2020年11月15日,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共同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并推动协定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2023年6月2日,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对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等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RCEP的实施,推动了中国和RCEP各成员国的贸易增长。
10 首例投保机构代位追偿董监高 上市公司获3.35亿元全额赔偿
2023年2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准予原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董监高张某虹、王某、王某红、洪某等四被告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撤诉。同日,该案关联诉讼即大智慧公司诉董监高追偿案当庭顺利调解,两案大智慧公司将获控股股东3.35亿元全额赔偿。
该案系全国首例由投资者保护机构根据《证券法》第94条新规提起的股东派生诉讼,也是上市公司因证券欺诈被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全国首例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位提起的向公司董监高追偿的案件。
(内容有删减,标题略有调整)
朱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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