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城事

《浦东新区深化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改革若干规定》出台

非主营、许可经营范围登记可零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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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龙年伊始,《浦东新区深化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改革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2月18日起正式施行。《若干规定》突破传统、对标国际,推出优化照面记载、部门信息共享、个性化自主展示等一系列全国首创举措,进一步明晰经营范围登记的功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和办事效率。

经营范围变更是企业涉及较多的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之一。根据原有法律法规,企业一旦发生经营范围调整,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若干规定》首次明确:企业仅需将许可经营项目及主营项目向登记机关申请经营范围登记,其他经营项目由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或者“上海企业登记在线”平台自主展示。自主展示的经营范围发生变动的,由企业主动调整展示信息,无需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此外,《若干规定》优化了照面记载方式,由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管局登记管辖的企业,其所有经营项目将浓缩到照面上的二维码——“经营主体身份码”中,企业、政府部门、社会第三人等可以通过扫码了解企业最新经营范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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