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重点

黄浦区发布《涉外涉港澳台、涉外商投资企业商事审判白皮书》

公布十大措施 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

本文字数:2650

黄浦区人民法院公布了“宜商黄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大措施 记者 夏天 摄

白皮书显示的1044件涉诉案件类型分布情况

□  记者  夏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的“5年之期”将至,相关外商投资企业该如何加快依法明确其内部权责,以符合国内法律规定的组织形式?上海又应如何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避免因外商投资企业对我国投资政策、法律法规缺乏了解而“踩坑”?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外商投资已成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上海法院作为我国司法的国际窗口,涉外涉港澳台、涉外商投资审判工作直接影响着司法的国际公信力,也是全面开放新格局下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日前上海高院发布《上海法院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7.0版)》,明确优化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推进司法程序公开透明、加强府院协同联动等方面目标后,昨天黄浦区人民法院发布该院《涉外涉港澳台、涉外商投资企业商事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对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涉诉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梳理,以进一步促进投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投资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发挥人民法院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保障作用。

外商投资法“5年之期”将至亟待依法明确内部权责

在法院受理的某合资企业与被告赵某关于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中,被告在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期间,没有经过股东会同意,擅自将属于公司的房屋使用权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让给了案外人,侵犯了公司的权益,给公司造成了损害,最终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公司的损失。白皮书指出,一些投资方委派的代表在日常的商事活动中,由于内部管理等问题,仍存在未征得股东同意擅自处理公司财产为自己谋私利的情况。

“基于人文、政策、经济环境的差异性,部分外商投资者的思维方式可能存在不同。有些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尚不健全,企业内控结构权责不清或独立性不足。”根据白皮书显示,如企业董事会成员兼任经营班子导致董事会职能有名无实,无法形成合理有效的制衡。

白皮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该法实施前依照三资企业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该法实施后5年内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也就意味着,诸多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在5年的过渡期内完成必要的内部调整,以便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组织形式。因此,企业需要尽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的法治化进程,科学地划分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等各利益主体的职权和责任,完善企业内部各机构间的相互制衡机制,避免由于职权行使不受约束而产生的决策失误、管理混乱,造成更大的损失。

与会嘉宾、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会长黄峰强调,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以来,“5年之期”将在今年结束。白皮书的发布,有助于外商投资企业在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加快依法明确内部权责的进程,及时规避相应法律风险。

受让股权后股价上涨  对方竟吃下“后悔药”?

白皮书中还有一则案例:某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曾将上海某管道有限公司(第三人)股权转让给香港某实业有限公司(原告)。但随着上述股份价值上升,被告却拒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但法院经审理发现,被告在转让股权时,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以此为由,拒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涉外涉港澳台、涉外商投资企业对现行法律法规缺乏必要了解,未经审批盲目受让股权。”对于上述案例,白皮书指出,由于投资方对我国的投资政策、法律法规缺乏认识和了解,对投资领域相关政策缺乏必要的事先调查,直接盲目投资不得进入的领域、行业,导致因投资违法而引发纠纷。

“WTO  有一项重要指标,就是提高经贸规则的透明度。”黄峰会长指出,黄浦法院此次发布白皮书,就是一项对标国际经贸规则,让企业投资者了解本土政策和司法实践情况的举措。他也希望,让白皮书成果惠及更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愿意提供平台,邀请法官来以案说法,提升外商的合规风险和防范意识。因为白皮书里提出的问题,对全市以及全国的外商投资企业都有普遍性。”

提高司法国际公信力  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

“统一的裁判尺度是提高司法国际公信力的关键,不仅关系到我国司法的国际形象,更影响营商环境法治化的水平。”白皮书也对司法审判部门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可以建立类案参考制度,及时梳理常见和多发的涉外涉港澳台、涉外商投资企业纠纷,创建典型案件和精品案件文库,定期发布,指导审判实践。”“宣传角度上,除了宣传针对外商投资的优惠保护政策外,还要更重视宣传企业设立、经营以及退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努力促使投资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依法投资、守法经营。”

白皮书还建议行政监管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和投资企业公开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内容。除了内容的主动公开,完善信息索引渠道亦必不可少。

基于外商投资在部分领域可能有所限制,白皮书建议,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就不可或缺,需要及时、准确地公开负面清单的全部内容,明确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或限制投资的领域。

此外,白皮书指出由于外商投资者来自于不同国家,各方的法治理念、文化背景等差异较大,要创新调解理念,将诉前调解与诉中调解充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商事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中立第三方调解机构在纠纷解决方面的独特优势,增进外商投资者对法院的信赖,努力促使当事人充分协商,将矛盾彻底化解。

延伸

区法院十大措施助力“宜商黄浦”

当日,黄浦区人民法院还公布了“宜商黄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大措施,分别是:树立如我在诉理念,提升市场感受度。优化审判流程管理,减少企业涉诉时间。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构建多元解纷机制,营造黄浦宜商氛围。扩大巡回审判范围,就地化解消费纠纷。刚柔兼济推进执行,力度、温度依法并存。推进数字法院建设,提升数助营商水平。开展法进企业活动,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加大司法行政衔接,构建主体保护网络。

十大措施中明确,将便民利民举措贯彻到立、审、执各个环节,真正给市场主体在诉讼活动中带来便利与关怀。着力提高涉外送达效率,加强与审计、评估、鉴定等服务机构的沟通联系。强化与工商联、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打造具有黄浦特色的商事调解中心,显著提高解决商事纠纷的案件数量。积极推广南京东路商圈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的审判经验,将其功能辐射至淮海路商圈、豫园商圈等,加大消费服务纠纷就地解决力度。在充分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对暂时陷入困境但能适应市场需要的企业,积极促成柔性执行,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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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重点 A02公布十大措施 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 2024-02-27 2 2024年02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