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平安

全市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开展以来——

为农民工挽回损失4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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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为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于1月下发通知,在全市启动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活动期间,全市共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717件,其中涉及农民工的579件,共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75万余元。

一次办好

24小时内要回欠薪

“1月16日上午,案子就要开庭,1月15日下午,沈某某才匆匆忙忙赶来申请,时间真的很紧。”回想起当时的情景,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张勤仍是捏了把汗。

面对沈某某的临时求助,她先后尝试联系多位法援律师后,终于找到了没有开庭安排的沈小丽。

沈某某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入职时,其未与任何一家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自始至终未向任何一家公司询问过有关用工关系的事项,导致其在被动结束用工关系后,存在得不到《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法律风险。

开庭当天,由于案情特殊,仲裁员建议沈某某撤诉。沈律师与仲裁员沟通解释,考虑到沈某某的实际情况,如果重新起诉,势必增加他的各种成本,也不利于各方纠纷的解决。

鉴于沈某某提供了可信的证据和陈述,沈律师建议由仲裁员出面协调,让公司将之前拖欠的工资支付给沈某某。多次沟通后,公司终于同意将部分工资当场用微信支付给沈某某。

最终,在多方合力下,案件在1天内快速解决,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一通电话

三万工资两日落袋

2月1日,张某等三名建筑工人来到浦东新区劳动仲裁窗口咨询求助,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天安排的援助律师黄佳接待了他们。

据了解,三人与包工头之间因工资标准发生争议,包工头认为自己一年来没挣到什么钱,便不愿按照双方最初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给每人少发了近三万元的工资。

咨询过程中,其中一名农民工表示自己的妻子罹患重病,目前在医院等着钱治病,实在拖不起时间等仲裁。

基于情况比较紧急,黄律师决定给包工头打个电话,看看是否有沟通解决的可能。

电话接通后,黄律师首先表明了自己援助律师的身份,随后向包工头详细释明了《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中关于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并就其中一名农民工的家庭情况进行了重点叙述,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同时入手进行劝说。

在经过十几分钟的深入沟通后,包工头最终答应补齐三名农民工的工资。

2月3日,正值南方的小年夜,黄律师接到张某的电话,表示已经收到包工头补齐的三万元工资,并对浦东新区法援中心表达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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