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并解读《深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记者获悉,本次出台《若干措施》共涉及5个方面和21条具体措施。在登记管理体系方面,提升“上海企业登记在线”服务品质,拓展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对象,丰富移动端服务渠道;全面构建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生态,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投标、银行开户、宽带办理等场景应用;建设全市“登记电子地图”系统提供查询服务,依托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简化登记材料;加强企业年报智能预填,优化智能客服、数据自动校验,推广个体工商户掌上年报;简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材料。
《若干措施》聚焦国家战略,探索出3条登记便利化举措。全力支持浦东引领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首创性改革,推进经营范围登记集成改革试点;全力支持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探索优化企业跨省迁移登记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长三角经营主体登记一体化,推进长三角地区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书互认,允许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中含“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字样,加强长三角地区经营范围登记联动。
在建立健全监管治理机制方面,《若干措施》指出实施“信用+风险”随机抽查,对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实施“事件触发式”检查,同一年内对同一经营主体的随机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优化信用修复全程网办流程,扩大“免申即享、直达快享”覆盖面,企业因未及时年报等原因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满5年且主动改正的,无需申请即可自动移出相关名单,对于初次发现未年报且主动补报的个体工商户,不予行政处罚,并自动取消经营异常标记。
此外,持续强化制度创新,落实新《公司法》完善注册资本制度相关要求,引导新设公司合理确定认缴出资期限及出资数额,诚信履行出资义务并如实公示;完善协助执行涤除机制,对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公示涤除相关人员信息的,依法予以公示;持续推进社区服务个体工商户登记点建设,指导街镇社区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场地帮助社区服务个体工商户就近免费入驻,降低商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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