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近年来,上海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总体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严密防范侵权假冒等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先后侦破制假售假、掺杂掺假等各类食品领域犯罪案件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0余名,涉案金额2.8亿余元,有力维护了良好营商环境和市民群众高品质美好生活,也切实保护了权利企业的合法权益,相关企业均来信对上海警方表示感谢。
从已侦案件来看,现阶段本市食品领域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犯罪手法主要集中于以次充好、假冒商标。不法分子为了缩减成本、抬高利润,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普通品牌冒充知名品牌或添加无有效成分的原料,并私自印制或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标识用于同种商品,欺瞒消费者,从中牟取不法利益。例如,以鸭肉冒充牛肉、将面粉或淀粉掺杂于胡椒粉中、将普通饮用水灌装进知名品牌饮用水桶内、使用假冒品牌包材将普通白酒包装成高档名酒、将普通糖果包装成品牌糖果等等。这些侵权假冒产品虽然不危及食品安全,但严重影响消费者餐饮购物体验,破坏群众美好生活品质。
二是销售渠道大多通过网络线上售假。从销售渠道来看,不法分子通过网店、团购、微商、“砍一刀”等网络形式发布假冒食品售卖信息,同时通过自媒体社交软件、点评网站等平台发布虚假体验信息,冠以所谓明星同款、原装进口等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假冒品牌食品。同时,由于部分直播平台缺乏有效监管,直播带货售假时有发生,假冒品牌食品经网络销售后发往各地,辐射范围较以往更广。
三是造假品类主要是节日食品、保健食品。中秋、春节等节日前夕是不法分子制售假冒品牌糖果、糕点、酒水等食品的高峰期,不法分子往往在外省市设立窝点生产假冒品牌食品后销往本市。同时,针对中老年人群对功能保健食品的购买需求,不法分子采用低档同类原料或无有效成分的原料生产所谓保健食品,再私自贴标、罐装、包装后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对外销售,此类食品无法起到保健功效,也对百姓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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