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近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围绕区域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总体要求,提出“4+4+4”检察服务战略,明确4项重点目标、4项主要任务和4项配套措施,对提升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能力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4项重点目标即乡村保护、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4项主要任务即护航乡村安全、改善乡村环境、保护乡村资源、守护乡村文化,多要素、多方位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4项配套措施即建立乡村振兴检察服务站、畅通远程法律咨询专线、深化嘉昆太跨区域协作、强化公众参与,全力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依托联一村乡村振兴检察服务点,公益检察部门将积极做好公益诉讼线索办理、群众意见收集反馈等工作,并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真正将服务站打造成为一个公益检察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地。”嘉定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行政主任王斌介绍。
近年来,嘉定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三农”工作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以来,公益诉讼共立案相关领域案件13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80余件,以办案成效助力乡村治理。
在提升乡村宜居水平方面,紧盯农村垃圾乱堆乱放、污水排放等问题,督促清理各类固体废物2万余吨;在加强农用地司法保护方面,围绕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等问题,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30余亩;在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方面,以乡镇集市、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对乡村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办案监督,联合相关部门查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商5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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