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公绪龙 包梦娜
本报讯“宝子们,我们的衣服是官方授权,保真保价!”“我们承诺假一赔十!”“还剩10件尾货,买到就是赚到!”网购“铁粉”小甲在朋友圈里看到某电商的营销,便立马“剁手”买了好几件,没想到收到货后竟发觉都是贴牌的假冒羽绒服。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20年起,张某某在没有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委托他人来料加工,在位于外地的某仓库中,生产假冒多个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然后通过微信等渠道雇佣他人进行销售。经举报,2022年9月,公安机关先后抓获张某某等人,并从其租赁的两处仓库内查获标有商标的羽绒服、冲锋衣1.2万余件。经审计,被告人张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400余万元。
静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伙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犯罪情节、地位、作用、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态度等,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连同扣押在案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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