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情理法

对付插足牟利有法律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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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二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一起“检察机关通过抗诉监督,对第三者插足婚姻并从中牟利行为给予否定评判,引导树立良好家德家风”的案件。

案情显示,何某(男)与冯某(女)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儿子未成年。2017年8月起,何某因常在沐足场所消费,结识了在沐足场所从事管理工作的李某(女),进而与李某产生婚外情,李某知晓何某有家室、有儿女。

2017年8月至2019年9月,何某通过银行卡向李某转账14笔共计20余万元;2017年8月至2019年11月,何某为维系两人关系,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278笔共计17万余元,部分转账包含“520”“1314”等特殊含义。

2017年8月至2019年10月,李某通过微信向何某转账共计9万余元,并代何某支付沐足消费款5万余元。

2020年1月,冯某以何某赠与李某财产的行为侵害其财产权益为由,向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何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李某财产的行为无效,要求李某返还赠与财产及利息。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冯某的诉讼请求。冯某不服一审判决,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二审判决撤销本案一审判决,李某返还冯某11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冯某不服二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

冯某又向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赠与行为无效,应当返还全部赠与财产,据此提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认为,案涉赠与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应是返还全部财产。2022年5月23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采纳了检察机关抗诉意见,依法改判李某返还冯某23万余元(转账赠与37万余元扣减李某垫付款14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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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情理法 B06对付插足牟利有法律撑腰! 2024-03-20 2 2024年03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