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日报》报道,江阴市民卢女士在一家化妆品店做美甲时,接受了店员推荐的祛除痘印和色斑的化妆品——“377双重亮颜组合”。卢女士花费398元购买了一套,店员按常规给她赠送了日霜、夜霜的小样,还叮嘱她正装搭配小样使用效果最佳。
“头几天使用效果很好,用了几天后,脸开始发红发痒。”卢女士说,她去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化妆品过敏。卢女士让男友将化妆品小样送检,发现其夜霜汞含量达11952.4毫克/公斤。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规定,化妆品标准的汞含量不能超过1毫克/公斤。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到相关化妆品店随机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小样夜霜汞含量为5700毫克/公斤,随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立案后再次抽检,发现小样夜霜汞含量超标43000倍,确认为不合格产品。
“正装送检,获取销售资质;小样附赠,凸显祛斑效果。”被告人范某到案后交代,“销售时特别向顾客强调,正装与小样搭配使用,目的就是防止顾客不使用小样,影响祛斑效果。”范某等人还进一步解释,小样作为附赠品,没有标注任何信息,即使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一般不会计较;即使有举报,相关机构也不好查。
针对上述案例,江苏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化妆品时,坚决不使用三无包装产品。一些专家建议首次使用化妆品时应先小范围试用,如出现皮肤瘙痒、红肿、脱皮等不良反应,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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