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治青春

如遇欺凌,请牢记“NOT”原则

从电影《第二十条》谈“学生欺凌”和“君子之勇”

本文字数:2078

□徐洁

2024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两周年。其中,条例第三十二条对“学生欺凌”做出专门规定。

“被霸凌的孩子不愿意承认,看见的孩子不敢站出来指认。”在影片《第二十条》中,老师描述学生欺凌的这句台词深刻且现实。欺凌者的冲动、受害者的沉默、旁观者的冷漠,发人深省。检察官韩明的儿子韩雨辰为制止学生欺凌打伤了教导主任的儿子张科,因缺乏见义勇为的证据被张主任报案至派出所。此后,为了让对方撤案,韩明一家绞尽脑汁,赔礼道歉、找关系求情,想尽一切办法,韩明妻子为了给儿子讨公道大打出手,还被行政拘留。韩雨辰的见义勇为,让自己和家庭都陷入困境。

究竟何为勇?何为君子之勇?

血气之勇

不做冲动的欺凌者

影片中,张科作为欺凌者的形象让人印象深刻,“你知道我爸是谁吗?”——一句话流露出作为学校教导处主任儿子的骄横,他成为校园中的“小霸王”,在厕所内对同学拳打脚踢的一幕,令人震惊。张科在被韩雨辰“见义勇为”误伤后,还找了几个校外混混,在路上堵住韩雨辰,对其进行了殴打。

欺凌者也许是缺乏法治意识,也许只是模仿网络、影视剧中的行为,也许是为了发泄青春期的躁动,但无论是什么心态,这些欺凌者可能根本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对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什么样的伤害缺乏足够的判断。

行为逐步加码,终于失控的那一天,毁的是两个人甚至更多人的人生,“枪响之后没有赢家”。电影里也好,网络世界也好,我们看到的是“虚拟的世界”,电影结束一阵唏嘘,游戏里错了可以重来,但是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想要彻底翻篇或是重头再来,谈何容易。对于生命,对于法律,要长存敬畏之心,否则挑战法律底线,最终也会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除了《刑法》所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未成年人不得有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也都是坚决不能逾越的底线和行为边界。

见义勇为

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韩雨辰,因为阻止学生欺凌,被对方家长强行要求道歉,对此,韩雨辰坚决不从,认为自己没有错。

现实中,韩雨辰这样的勇者并不多见。更多情况是,被欺凌的孩子选择沉默,看见的孩子选择回避。这种沉默和回避,不仅是对欺凌行为的纵容,更是对被欺凌者的二次伤害。

“学生欺凌没有旁观者,只有施暴者。”其实,对欺凌者而言,旁观者的存在等于是给自己的欺凌行为提供了观众。在欺凌发生的时候,旁观,而不制止,实际上就是对欺凌行为的默许、纵容与鼓励。

那么,被欺凌的孩子发声以后,情况是不是能好起来?看见的孩子站出来伸张正义,又会不会被报复?很多人会觉得,现实是残酷的,发声是有成本的,担心发声后比发声前更糟糕,所以有些人不愿意发声。电影中,韩雨辰的见义勇为让自己陷入了困境,甚至遭到了张科的报复,他的母亲也因调解时遭遇刁难,失控误伤对方家长而被起诉拘留。

但是我们要相信,正义终将被伸张。在电影里,真相大白后,张科受到了学校的处分,也随之撤销了起诉。而在现实生活中,电影的原型福州赵宇案,当事人被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不再是沉睡条款。当你挺身而出时,会有同样的正义之士站出来做你的后盾,而法律将是你们所有人的后盾。

我们真正要做的是成为勇于制止、敢于发声的保护者,安慰被欺凌者,尝试协调欺凌者和被欺凌者之间的关系。不要贸然以暴制暴,而应及时留下证据,或者找到让欺凌者害怕的人来制止,将坏人绳之以法,避免后续的欺凌行为。如张科,其在学校是小霸王欺凌同学,但是在爸爸面前却是乖孩子,如果能找到家长或者老师前来,问题就可能得到更圆满的解决。

勇者不惧

不做软弱的被欺凌者

很多施暴者往往选择一些好欺负的人去实施暴力行为,很多被欺凌者选择默默忍受,既不告诉老师,也不告诉家长,甚至当有人想帮助他们时,他们也选择拒绝。他们害怕说出来大人不相信、害怕被批评、害怕被欺负得更厉害。

当你没有足够力量保护自己的时候,一定不要放弃向大人们寻找帮助的希望。如果遇到欺凌,请牢记“NOT”原则:N  代表NO——不要沉默;O  代表OFF——尽快离开;T代表TALK——及时告诉。

如果告诉一个大人没用,那就告诉更多大人,直到有人伸出手来帮助你解决问题。如果你需要,那么警官、检察官、儿童主任等等,都会是很好的选择,永远不要放弃,不放弃求助、不放弃自己。

反对学生欺凌,要从校园开始。学校是防治学生欺凌最有效、最前沿的阵地,老师、法治副校长、驻校社工等等都可以为孩子们提供保护。电影中,有些学生在面对欺凌时选择了反抗,但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反而使自己陷入了困境。

因此,学校、司法机关应该加强对学生们的法律知识教育,让学生们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也明确“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突出“自我保护”的重要性,未成年人要提升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在面对学生欺凌这样的违法行为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法律应该让坏人的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的出手代价更大”。面对学生欺凌,希望每个人都能遇到他自己的韩雨辰。如果遇不到,我们就做韩雨辰。

(作者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未小贤”未检团队检察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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