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拍案说法

“调取个人信息服务”也可代理?

男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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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汪百顺

“您好,您有一笔50万元的贷款额度需要吗?”在日常生活中,您是否接到过这样莫名的电话或者短信,对方是怎么掌握自己隐私信息的呢?其实就是有不法分子将公民个人信息当成商品肆意买卖,甚至有人做起“代理”生意。

2024年2月,“中间商”陈某就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自以为当“中间商”可免责

2022年12月,陈某在网上看到“招聘网络项目代理”的广告,便主动联系广告发布者咨询。

“我们是帮别人调取个人信息的,你帮我拉客户。”对方开门见山的业务介绍让陈某不禁嘀咕“这好像是违法的”,但想着自己并没有直接窃取他人信息,心存侥幸的他还是决定成为一名“中间商”。

此后,陈某便打着“寻找合作对象”“调取信息”的旗号在网络上打广告。很快就有客户联系陈某,要求获取相关隐私信息。陈某便将客户的需求提交给上家。上家获取隐私信息后,陈某就预先支付钱款购买相关信息,再转手加价卖给客户获取报酬。

身份证信息、婚姻登记信息、快递地址、户籍信息、学籍信息、银行卡账户信息和余额、手机定位和疫苗记录……陈某会根据客户需求的差异标出不同的价格,低至130元一条,高至1500元一条。

越陷越深主动寻求上家

随着接到的订单越来越多,也有客户会反映提供的隐私信息有误。为了有更多“靠谱”的源头,陈某开始在网上找其他“招募代理”的上家,继续拓宽渠道。

2023年4月,警方在办案中发现,陈某在网上售卖查询公民个人身份信息,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嫌疑,于是将陈某传唤到案接受调查。陈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检察机关审查,陈某为牟取利益,以能调取个人隐私信息为由在网上招揽客户,出售公民身份证、住址、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共计非法获利3万余元,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决陈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说法

《刑法》第253条之一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大家,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买卖、向他人提供或违规披露公民个人信息的,都将受到法律惩处。作为公民个人,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谨慎填写信息,养成定期修改密码的习惯,个人私密信息切勿随意泄露,谨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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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拍案说法 B06“调取个人信息服务”也可代理? 2024-03-26 2 2024年03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