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说案

投资“数字藏品”年化收益超200%?

虹口警方打掉一个集资诈骗犯罪团伙

陈颖婷

本文字数:1445

  □  记者  陈颖婷

  普通画作拍照变身“数字藏品”、平台交易每次固定涨幅、年化收益高达200%以上,然而一旦投入真金白银,最终换回的却只有账户里无法兑现的画作照片和抵用券。近期,虹口警方历经大量梳理分析和甄别调查工作,最终成功锁定并打掉一个以投资“数字藏品”为幌子进行集资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林某等犯罪嫌疑人11名,查实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

  投资“数字藏品”年化收益可达两倍?

  2023年7月,虹口公安分局接到市民王先生报案,称自己在一家名为“聚艺齐”的交易平台投资“数字藏品”,半年时间里陆续投入40余万元,账面价值已超过80万元却无法兑现,怀疑被骗。

  王先生告诉民警,这个平台是朋友推荐的,平台承诺交易的每一幅“数字藏品”画作每天都有3%的固定涨幅,除去2.4%需作为手续费支付给平台,剩余的0.6%就是获利,相当于投资10000元,次日即可收回10060元,年化利率高达216%。于是,王先生便通过朋友介绍的“团队长”在平台上注册成为会员,当天就以5000元的价格拍下了一幅《猛虎下山》,次日便成功以5150元的价格抛售,除去手续费获利30元。

  虽然金额不大,但收益率可观,王先生遂逐步加大投入、频繁交易以期扩大受益,半年时间陆续投入40余万元,累计“盈利”近40万元。然而,就在王先生想取出本金和盈利之时,才发现按照平台规则,每卖出一幅“藏品”必须立即买入同等价位的另一幅,投资和收益根本无法兑现。

  投入的真金白银,换来的却是账户中无法兑现的大量所谓“数字藏品”画作照片和强制使用的平台抵用券,意识到被骗的王先生最终选择了向警方求助。

  “数字藏品”幌子下的新型集资诈骗

  “数字藏品”是指使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目前在国内仅限于个人收藏、欣赏和展示,不可转让或者售卖。该平台以“数字藏品”为投资标的进行买卖交易,本身就是一个骗局。虹口分局在经侦总队的指导下,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民警调查发现,该平台的交易标的名为“数字藏品”,其实只是一幅幅“画作”的照片,也并未生成唯一序列号。平台号称拍卖,但无论画作题材、作者一律固定3%涨幅,显然不符合拍卖规律。

  综合调查显示,这家名为“聚艺齐”的平台未取得相关资质,以承诺固定收益的形式公开宣传,吸收不特定社会公众投入资金,实际上就是打着投资“数字藏品”幌子、以固定涨幅为诱饵骗取钱财的一种新型集资诈骗。

  经过深入侦查,专案组很快锁定了以犯罪嫌疑人林某为首的4名核心成员和另7名“团队长”,并于2023年9月起至今年1月陆续在本市及外省市多地开展抓捕行动,将该集资诈骗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偷换概念层层设套只为骗取钱财

  到案后,林某等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案事实。以林某为首的4名核心成员主要负责平台的日常运维、采购画作以及客服等工作。平台上的画作大部分是林某以200至300元不等的价格从美术学校老师、学生手中购入,由团伙成员翻拍成照片后变身“数字藏品”,以2000至3000不等的底价挂上平台拍卖。

  “团队长”则通过微信群、朋友圈以及口口相传的形式,不断吸引新用户登录平台、参与拍卖。为了营造“藏品”供不应求的假象,团伙成员自行注册了许多小号参与拍卖,每天10时就开拍“抢画”,确保每幅画每天都易手。平台后台数据显示,有时一幅画会在团伙内部倒手交易好几轮,直至有新用户接盘。

  诈骗团伙不仅通过收取手续费、售卖“抵用券”非法获利,而且每幅画首拍价格与成本之间的差价也是其非法所得主要来源。据统计,该团伙收取的手续费累计高达1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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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说案 A07投资“数字藏品”年化收益超200%? 陈颖婷2024-04-02 2 2024年04月0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