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钱沛鑫
在火锅店聚餐后,当事人不慎从二楼楼梯摔下导致重伤昏迷。
除了为自己的不小心担责外,事发火锅店是否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呢?对此我们认为,重点就在于火锅店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酒后跌落导致重伤
2020年8月,周先生邀请朋友到一家火锅店聚餐,被店家安排在二楼就餐。
酒足饭饱准备下楼回家时,周先生不慎从楼梯上摔落导致受伤昏迷,后被确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家属找到我们咨询,在这起事件中火锅店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首先,我们对事件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获知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周先生本身有多年的高血压病史,当天喝了不少酒。
因此,我们初步判断,鉴于周先生明知自己身患高血压仍放任饮酒,自身肯定是存在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每个成年人对自身的健康状况及安全应有充分认识并加以控制,应当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身体状况和酒量,预见到饮酒后导致走路不稳可能摔倒的情况。
从法律角度来说,成年人对自身安全保障具有“强注意义务”。周先生在有多年高血压病史的情况下仍喝了不少酒,饮酒后未能确保自身安全,行走中不慎摔下楼梯导致受伤,应当自负主要责任。
是否尽到安保义务
与此同时,我们也认为,无论《民法典》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1198条第1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指从事休闲娱乐、餐饮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在其经营、管理的场所履行安全警示告知、安全设施设备安装、维护等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义务。
至于怎样算是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参考法定标准、行业特别标准(针对特定运动项目的安全保障要求)、善良管理人标准(场馆方是否满足理性、审慎、善良的人所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合同标准(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等,同时还会考虑保护对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人防范损害的能力和控制风险的成本等因素来作出判断。
本案中,火锅店的楼梯台阶应属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
楼梯属于火锅店设施的一部分,而且是消费者在二楼就餐的必经之路,楼梯建设不存在预防成本过高的问题,无论从行业一般标准以及善良管理人角度出发,楼梯台阶高低应属于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尤其是,相较于一般经营性场所,火锅店本身就出售酒精饮料,日常发生消费者饮酒乃至醉酒的情形较为普遍,因此,经营者在设置楼梯等设施时,应当更加关注其中存在的高坠风险隐患。
实地勘测取得证据
那么,事发火锅店的相关设施尤其是楼梯设置,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呢?
为此,我们事先查阅了大量资料,以明确是否具有相关的标准,并实地进行了走访和勘测,重点在于测量楼梯台阶的高度、宽度。
通过我们的实地勘测可以发现,案涉楼梯每级高度均超出《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规定的最大高度,同时楼梯每级设计为向内缩进,每级垂直测量的宽度亦小于0.26米的国家标准,内缩进的设计并不利于正常行走。
同时,我们也发现,火锅店在楼梯和台阶处设置了一些“小心台阶”“小心地滑”的标志。
尽管有提醒标志,但是由于楼梯建造时存在“硬伤”,顾客上下楼梯摔倒的风险仍大为增加。
法院判决担责25%
在取得相关证据之后,我们代表家属将火锅店的经营方与相应房屋的出租方一同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对周先生实际损失的50%承担连带赔偿承担。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围绕周先生和火锅店一方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问题展开了交锋。
法院审理后最终认为,周先生的确存在饮酒较多的情节,其从楼梯往下行走,应当是自身安全的首要责任人。周先生饮酒后未能确保自身安全,行走中不慎摔下楼梯导致受伤,应当自负主要责任。
但是,被告作为事发火锅店的经营者,具有保障其经营场所安全的法定义务。相较一般经营性场所,火锅店中出现消费者饮酒情形更为常见,经营者在设置楼梯等设施时,应当更加关注其中存在的高坠风险隐患。事实上,案涉楼梯每级高度均超出《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规定的最大高度,同时楼梯每级设计为向内缩进,每级垂直测量的宽度亦小于0.26米的国家标准,内缩进的设计并不利于正常行走。
案涉楼梯为火锅店二楼消费者下楼的必经通道,从行走体验而言,整个楼梯较为陡峭,正常行走尚需给予更多注意。作为饮酒者较多的火锅店设施,该楼梯上述不符合标准的设计存在不合理的风险,特别对于酒后行动不便人员,存在更大的安全风险隐患,仅靠设置警示标志,并不足以排除或者防止高坠风险。
综上分析,被告火锅店经营方并未尽到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消费者受伤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酌情确定被告对消费者因伤造成的损失承担25%的赔偿责任。
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者、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作为火锅店经营房屋的出租方,交付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楼梯,并由于该楼梯建造的缺陷导致产生安全风险,从而引发本起事故,应当承担其作为所有人及建设者的连带责任。
本案中被告火锅店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个人,故火锅店经营者应以个人财产对被告火锅店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后,委托人认可了判决结果,对我们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法律服务予以了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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