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张思帆
本报讯 家住6楼的高老太为阻止居委会清理自己堆放在楼道的杂物,一气之下将灭火器等4件物品从高空抛下,砸伤一人额头、砸坏一辆车。近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高空抛物罪对高老太依法提起公诉。
2023年11月,高老太吃早饭期间,听闻楼道有嘈杂声,打开门一看,是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正在清理楼道堆放的硬纸盒、空水瓶、旧衣服等,高老太看着这些积攒的多年“宝贝”正在眼前一件件被收走,立刻冲上前进行阻止,居委会工作人员劝说也无济于事。
为阻止居委会进一步清理,高老太抄起楼道里的两个灭火器朝楼下砸去,随后继续抓起近8升的大塑料水桶和拖把往楼下扔,完全不顾楼下的人员和车辆。连续的高空抛物致一名居委会工作人员的额头被砸伤,并砸中一辆机动车。居委会工作人员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立刻报警,随后赶到的民警将还处于失控状态的高老太控制住。
检察官认为,高老太高空抛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应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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