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政法融媒

买沃尔沃不还贷 法官赴桐庐扣车

刘萍

本文字数:1392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赶赴桐庐查扣了车辆。

  □  刘萍

  “谢谢石法官特意从上海赶过来,这车扣得太及时了,非常感谢!”顺利扣押被执行人车辆,申请执行人难掩激动地说道。这一幕发生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近日,上海虹口法院执行法官和法官助理乘高铁赴浙江省桐庐县执行,成功将一辆沪牌沃尔沃越野车扣押回沪。

  买了车不还贷

  2022年1月,被执行人李某为了购买车辆,向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贷款40.8万元,双方约定贷款期限36个月,李某应按月等额还款。此后,银行按约发放贷款,李某则将贷款购买的沪牌沃尔沃牌轿车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一开始,李某还能按时还款,但一年后,李某不再还款。

  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应返还某银行贷款本金26万余元、偿付相应利息;如未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某银行可以与李某协议,以沃尔沃牌小型越野客车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024年3月,某银行申请执行。执行中查明,李某与车辆都在浙江省桐庐县,车辆已被杭州市某区法院等法院查封、轮候查封。

  经与李某电话沟通,李某表示车辆已被其他法院查封,无法交付。考虑到李某欠债较多,车辆随时有被其他债主开走的风险,石录贇法官当即决定赴桐庐异地扣车。

  耐心释法取得车辆

  3月14日上午,石录贇法官带着法官助理马灵,乘坐高铁前往浙江省桐庐县。此行有两个任务,一是扣车,二是协调车辆处置权移交事宜。

  到达执行现场后,石录贇法官先是对车辆停放和使用状况进行了解。目前,车辆停放在李某公司大院里,平时都是李某的父亲在开。对于法院执行,李某的父亲一开始并不配合,以车辆已被当地法院查封为由拒绝交车。

  沟通过程中,石录贇法官看出李某父亲是担心车子一旦被开走,其他法院和债主再找上门来不知该怎么办。于是石录贇法官一边耐心进行法律释明,一边告知李某的父亲,只要妥善保管相应法律文书,届时出示即可,并告知如不配合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经过法官释法,李某及其家属表示同意交付车辆并予拍卖处理。此后,李某及其家属取走车内个人物品,交付车辆。石录贇法官张贴封条,车辆被拖运回沪,于是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由于车辆已经被当地法院首封,为了后续能顺利处置拍卖,石录贇法官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协商移送处置权。

  第二天,石录贇法官与当地法院相关案件承办人取得联系,并赴该院协商车辆处置权移交事宜。在进行全面沟通协调后,上海虹口法院最终取得上述车辆处置权。至此,此次异地执行任务圆满完成。

  法官解析扣车规定

  对于机动车辆扣押及保管,法律有相关的规定:

  一、对已经办理查封登记手续的被执行人机动车辆未能实际扣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被执行人或实际占有人限期交出车辆。

  二、扣押机动车辆时,执行人员应当造具扣押清单,一般应当载明车辆品牌、颜色、悬挂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里程数等,由在场人签名后,交被执行人一份。

  三、扣押机动车辆时,执行人员应当制作扣押笔录,一般应当载明执行措施开始及完成的时间、扣押清单所载内容、机动车辆的保管人、保管场所等。执行人员、保管人、到场人员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四、人民法院将扣押的机动车辆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机动车辆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扣押的适当方式。

  五、扣押的的机动车辆,一般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保管。保管期间,任何人不得使用。

  被执行人或者车辆实际控制人,在取得车辆被扣押的相关法律文书及材料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法院执行时及时出示或提供。

  (来源:“上海虹口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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