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章炜
村级河道治理作业过程中,用于抽水的管子横在马路中间,虽然只是个小细节,却差点惹出大问题。村民王某骑电瓶车从单位返家途中,紧急刹车避让抽水管,人瞬间飞出去,王某头面部着地受伤。由于没有及时报警,加上村委班子人员调动,这场意外事故纠纷一直无法妥善解决。双方为此向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抽水管横在马路中间
第一次调解,现场来的是王某和新任村委会负责人。王某表示,自己是骑着电瓶车从单位取资料回家途中,突然看到眼前有个管子横在马路上,因为紧急刹车,人飞了出去。当时他没有看到警示标志,摔倒后由村组长和家人送医院治疗。
经调查,当时现场实施河道整治的四人分工协作,一人留守在马路维护安全秩序,其他人实施抽水作业。王某去单位时,已经排好管子,王某回来路过时,还没有到抽水管地方,就因紧急刹车摔跤受伤。经诊疗,王某三颗牙齿脱落,个别牙齿松动,口腔破损,前后治疗用了一年多,共计花掉3万多元。由于事发突然,双方都没有拨打“110”,也没有拍照留下现场照片。
面对面调解现场,王某表示,事情发生后,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现在连电瓶车都不敢骑了。村里将抽水管横放马路上,没有在适当的位置放置警示标志,理应承担主要责任。村委会则表示,王某早上去单位时走的也是这条路,回来时应有防范意识。现场排管是做了安全防护板的,且有专人看护,王某没有碰到排水管,而是自己采取避让措施不当引起的意外,主要责任不在村里。另外,医疗费中大部分是牙齿修复,费用有些偏贵。
经调解 双方握手言和
由于距离事故发生已近两年,王某发生意外后,现场双方都没有报警,也没有拍照或摄像留下相应的影像证据,调解员认为这是一起非接触性事故,双方都有理有据,应该和平协商处理。考虑到王某是受伤者,又是村民,当时村委会委派村民组长等人整治河道也是为了村容村貌,是利民工程。调解员觉得应适当倾斜于王某,同时,也为了让村民组长们以后协助村委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更有积极性,应该妥善及时化解此次纠纷。
为了达成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赔偿数额,调解员向双方详细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王某是在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种植牙治疗,又考虑到王某的实际伤情及在事故发生时近40岁,需要使用牙齿的年限较长,选择质量更好的牙齿,合乎情理。经调解员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村委会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王某看到村委会的积极态度后也同时做出了退让,不再提出误工费的诉求。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赔偿协议书。事了案销,这场意外损伤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当事人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在调解员法理释解下,最终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按照调解协议书约定: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此纠纷作一次性调解解决。王某承担医药费中其中的5000元,其他医药费有村委会承担。王某的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等其他损失由王某自行承担。双方并无其他争议,该纠纷做一次性了结。双方握手言和,表示满意。此后,调解员回访了当事人,王某已收到村委会支付的钱款,王某还对调解员表示了感谢。
【调解心得】
该起纠纷发生在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纠纷产生的原因是村民组长协助村委会整治河道清污过程中,未及时尽到安全警示义务导致村民摔倒受伤,而村民自身骑行过程中也未预先防范,紧急避让措施不当。这起纠纷需要注意的是,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请警方介入,锁定事情经过,便于区分责任。
该案的当事人双方是村委会和村民,都是熟人,纠纷如何解决关系干群关系,关系社会安定。及时调解,妥善化解此类矛盾,一方面,有利于村民组长今后参与村级公益事务管理和治理;另一方面,有利于村民配合和理解村委会对村级事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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