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国旗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尊严,象征着国家主权,是国家的主要标志之一。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维护国旗的尊严,规范国旗的使用。按照有关规定,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悬挂国旗。近日,浦东城管交通执法支队对船舶开展动态监管过程中,发现有部分船舶存在未正确悬挂国旗的行为。
3月15日下午,浦东城管交通执法支队水上一中队在大治河宣桥服务区对船舶进行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一浙江籍船舶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城管队员随即对其进行登船检查。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
经询问,该船由3月13日下午从江苏宜兴驶往浦东大治河某码头。船长表示其航行过程中由于工作疏忽,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队员现场取证并处置。
4月7日,交通执法支队水上执法一中队接到信访处理单,有市民反映咸塘港内一公务船舶存在国旗倒挂现象。城管队员立即赶往现场,经查,该船停泊咸塘港航头镇水域进行维修,由于维修人员工作疏忽,误将国旗倒挂。鉴于该船未处于航行状态,并根据《船舶升挂国旗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在航行时正确悬挂国旗。
据悉,根据《船舶升挂国旗管理办法》的规定,包括5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航行在中国领水以外水域和香港、澳门地区的船舶;公务船舶在内的中国籍船舶应当每日悬挂中国国旗,船舶悬挂的中国国旗应当整洁,不得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不得倒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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