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至14日,由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哈尔滨举办。本次学术年会主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法学及民事诉讼实践法学体系构建”,与会专家围绕“民事诉讼实践法学理论与教学体系”“民事强制执行法立法与实践问题”“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与实践问题”“民事诉讼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等议题展开研讨。
推动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和实践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景汉朝强调,服务实践、解决困难是法学研究的首要功能,实践法学是弥补现有理论研究的不足,解决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脱节问题的有效方法。2024年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和实践,把握新时代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组织领导、资源整合以及政策保障职能,积极担当作为,推动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和实践活动跃升新台阶。
黑龙江大学校长、教授王敬波将黑龙江大学的发展史概括为“根于延安、源于抗大、兴于龙江”,并对黑龙江大学目前的办学情况以及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特色进行了介绍。她强调,民诉法学界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高度关注中国的法治实践,在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在守正创新推动法治实践和理论的进一步结合方面,都作出了具有丰碑意义的工作。
民事诉讼实践法学的探索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唐力以《民事诉讼实践法学的探索》为题进行了主旨发言,提出了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方向,并强调了需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具体实践进行理论创新。
他重点强调了摒弃简单移植外国法制的做法,应致力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诉讼话语体系。法学研究应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注重数字司法、涉外民事诉讼及公益诉讼等方面的研究。
他指出要加强对国内外有益经验的借鉴,并结合我国实践,形成具有独立性和原创性的法学理论,以期解决现阶段诸多新型法律问题,民事司法实践法学研究应为推进法制化提供坚实保障,同时也为完善民事诉讼相关立法提供实际可行的方案与建议。
我国民事强制执行立法的守正创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肖建国以《我国民事强制执行立法的守正创新》为题,阐明了时空压缩下我国民事强制执行立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及如何守正和创新。
他强调我国民事强制执行制度鲜明的实践推动型特征及其在立法上的意义。在尊重大陆法系民事强制执行传统、基本原理和内在规律的同时,执行立法应当“六经注我”,回应中国问题,切实解决执行难,才有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可能。中国执行实践自发生成的制度群,如信息化执行查控、网络司法拍卖、直接与间接执行措施并举、执行力扩张与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等,既为执行难的解决提供了中国方案,也是我国执行立法的世界性贡献,其理论和制度价值不可估量。
公益诉讼专门立法中的法理问题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福华以《公益诉讼专门立法中的法理问题》为题进行了专题发言,他指出,公益诉讼理论体系要素需要做出更多努力。
首先,在公益诉讼的概念方面,尽管已具备了概念群,但是对概念可以深挖拓展。第二点,如何确定公益诉讼制度构架的变量,包括输入、输出、控制等。第三,对公益诉讼的科学定律如何表达,包括公益诉讼判决的执行,也要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系统。最后,必须要形成体系化的诉讼制度,应当对程序概念进行更新,建立别树一帜的公益诉讼体系。
本次学术年会分为开幕式、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主旨发言、专题研讨、分议题平行研讨和总结与闭幕六个主要阶段。(朱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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