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禁毒视角

为治牙痛种植罂粟?违法!

青浦区华新镇发现并铲除罂粟20株

徐荔

本文字数:937

青浦区禁毒办 供图

  □  记者  徐荔

  5月2日下午,接群众举报,青浦区华新镇禁毒办会同华新派出所前往华新镇某居民家中,发现该屋内种有罂粟原植物20株,当即予以铲除销毁。

  据当事人邹某供认,她之前在河南时,结识的一位老人给了她罂粟种子,称将果实放口腔里咀嚼可以治牙痛。于是,邹某回沪后在自己家中阳台种下上述种子。

  派出所民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邹某予以处罚,并对她进行毒品危害教育,普及种植罂粟、大麻、麻黄草等毒品原植物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等知识。

  据介绍,我国对罂粟种植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除药用、科研和科普教育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一律禁止种植。但是,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罂粟往往存有认知误区,这也是非法种植罂粟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

  误区一,认为少量种植不违法。我国目前实行“零种植、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的禁种铲毒工作方针。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不管非法种植的数量多少,一律应予以铲除。

  误区二,认为为“治病”种植不违法。当下不少农村老人仍然迷信罂粟能治病这一“偏方”,导致非法种植行为时有发生。

  误区三,认为用于观赏不违法。罂粟花朵艳丽动人,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但罂粟是含有多种毒品或毒素的原植物,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非法种植将受到法律惩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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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禁毒视角 B04为治牙痛种植罂粟?违法! 徐荔2024-05-08 2 2024年05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