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情理法

妻子全心带娃 丈夫变心出轨被诉离婚获得家务补偿

刘桂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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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申同律师事务所  刘桂娥

  他们同时进入公司,在培训时相识相恋。但在孩子出生后,她为了照顾家庭辞去了工作,后来更因为要照顾生病的孩子未能重返职场。而他却在公司一路升职加薪,更是和同事有了婚外情……

  离婚时,法院支持了她要求家务补偿的诉求,虽然金额并不高,但对她来说也是一种精神抚慰。

  “神仙眷侣”

  孩子查出先天疾病

  周丽丽从小相貌出众,成绩也非常优秀,大学毕业时,她应聘进入一家知名的金融公司。在培训期间,她结实了高大英俊的“海归”韩跃,彼此一见钟情。

  培训结束后,他们各自去了自己的部门,但在工作上有时也会互相合作。一个一个熬夜加班的日子,却也让他们留下了甜蜜的回忆。

  相识一年后,他们步入婚姻殿堂,成了别人眼中的“神仙眷侣”,不久之后,周丽丽生下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

  由于韩跃的父母都在国外,韩跃也工作繁忙,于是小两口经过商议,决定周丽丽先辞职照顾孩子,等女儿大一点再出来上班。

  随后的日子平静而幸福,直到有一天,周丽丽发现孩子有发烧抽搐的情况,后来这种现象越来越频繁。她带着孩子四处求医问药,经过各种检查,医生判断这是一种基因缺陷导致的先天疾病。由于孩子每次发病都十分危急,家里原本请的保姆都不敢再照顾这样的特殊孩子。

  无奈之下,周丽丽只好放弃重返职场的念头,继续在家照顾孩子。

  好友提醒

  发现丈夫出轨证据

  随着孩子慢慢长大,病情也时好时坏,每一次发病,都是周丽丽抱着孩子冲去医院,有几次医院甚至已经发出了病危通知书,这让曾经乐观积极的她也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她曾经抱怨过老天的不公,但是孩子每时每刻都需要她,让她不得不在孩子面前收起负面情绪,咬牙吞下所有的苦水。

  而作为孩子的爸爸,韩跃一路升职加薪,工作越来越忙。夫妻两人的交流越来越少,相互之间的抱怨却越来越多。

  周丽丽抱怨韩跃没有时间陪家人孩子,韩跃指责她不体谅自己赚钱养家的辛苦,加上孩子的疾病,家里始终笼罩着一层阴云。

  由于和丈夫曾经在同一家公司,有一次在和以前的同事好友聊天时,对方提醒她留意丈夫和同公司一位顾小姐的关系。

  于是,周丽丽有意识地查看了丈夫的手机,发现了丈夫以出差为名和顾小姐共同出游的机票和酒店订单。面对她的质问,丈夫仍一口咬定那次是共同出差,只是因为公司订的航班临时取消,他才自己订了机票和酒店……

  一方面,丈夫不肯承认自己出轨,另一方面,他又以感情破裂为由,将周丽丽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积极应诉

  经济方面获得补偿

  根本不进行协商就直接起诉离婚,这让周丽丽彻底寒了心。她收到离婚起诉书后找到我们,此时距离开庭已是时间紧迫。

  在被动应诉后,我们抓紧时间做了初步调查,赫然发现韩跃在半年前已经把他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出售了。我们要求韩跃提供出售合同,发现卖房价格明显低于当时的市场价,因此我们怀疑这一交易背后可能有猫腻。

  我们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通过房款顺藤摸瓜查到了韩跃财产的线索,保全了他名下的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账户。

  通过仔细梳理银行流水,到房屋所在地向中介了解情况,“马脚”终于露了出来。

  我们判断,韩跃是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出售了房产,因为买家除了按照合同价格转账了房款之外,还有一笔大额转账,两者相加才是真正的出售价格。

  而对于出轨导致离婚这一过错,男方始终矢口否认,但周丽丽除了曾经看到酒店和机票订单之外,确实缺乏实锤证据。

  然而,数字时代的婚外情终究会留下蛛丝马迹,在我们申请法院调查令后调查发现,男方有大量向顾小姐发红包的记录,从520到999到1314,其含义不言自明。

  最终,由于我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方面,法院根据我们的调查和实际财产情况,大致按照周丽丽拿六成,韩跃拿四成的比例做了分割,同时韩跃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她成年。

  对于全职在家照顾孩子的家务补偿,我们主张孩子的特殊病情消耗了周丽丽大部分的精力,甚至让她不堪重负,为此她牺牲了自己的职业前程,只为孩子发病的时候能随时陪伴在身边。也正是因为女方的付出,才有了男方在职场的升职加薪。

  最后,法院判决支持了3万元的家务补偿,虽然金额不高,但是对于周丽丽来说也是一种精神抚慰。

  法院判决后,周丽丽很快收到了财产折价款、抚养费和家务补偿。她一洗过去的阴霾,给我们发来感谢信息,表示为了自己和女儿,她要振作精神,开始新的生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律师解析

  婚后照顾家庭

  可获家务补偿

  如今,夫妻一方工作,另一方辞职照顾家庭的情况越来越多。如果夫妻离婚,除了依法分割共同财产之外,照顾家庭的一方还可以要求获得家务补偿。

  对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八条也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实践中,要求家务补偿的一方在诉讼中负有一定的举证义务,即必须举证自己符合获得家务补偿的条件。因此,即便不是全职照顾家庭,只要“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就可以要求家务补偿,但一般来说一方如果全职照顾家庭,那么负担较多家庭义务就比较容易认定,获得家务补偿的可能性也就比较大。

  自《民法典》实施以后,家务补偿在离婚案件中得到了有效运用。但是,目前对于家务补偿的金额还没有统一的裁判标准,一般来说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时间、一方全职照顾家庭或者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时间、家务中的具体付出情况、另一方的经济收入、当地的生活水平等。

  从目前各地的判例来看,基本上补偿金额为数万元,大多数案件法院支持的补偿金额在5万元以下。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家务补偿需要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动提出,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这一诉求,法院就不会判决该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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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情理法 B06妻子全心带娃 丈夫变心出轨被诉离婚获得家务补偿 刘桂娥2024-05-15 2 2024年05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