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有关居民电价调整的消息,引发不少网友关注。该消息称,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而且电费涨价了。对此,国家电网客服人员回应称:“暂时没有收到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也未收到供电公司的相关电价调整通知。”
“我们根本没有接到这样的通知”
进入5月份,湖北省黄石市多个小区群内一些业主纷纷转载一则“提示”,从6月1日开始,居民电价将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电费涨价了。读者易先生发给记者的“提示”上写着,“从6月1日开始,居民电价将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电费涨价了。每日8点至12点,每度电价为1.08元;12点至17点,每度电价为0.68元,17点至21点,每度电价又恢复到1.08元;21点至0点,每度电价又回到0.68元;0点至8点,是每天电价最低的时段,每度电价为0.31元。”
“我们根本没有接到这样的通知,这肯定是谣言。”国网黄石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黄石“一户一表”居民用电实行的是年度阶梯电价,第一档,每户不超过2160度的用电量,执行基础电价,每度为0.558元;第二档,超过2160度但不超过4800度的用电量,电价每度加价0.05元,即每度0.608元;第三档,超过4800度的用电量,电价每度加价0.3元,即每度0.858元。
上海、四川、江苏等多地官方辟谣
记者了解到,发布该消息的网友IP地址为湖北,其发文称,电费涨价了,电价调整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取消谷峰计划,改成分段计价,甚至称“还有20天的缓冲期”。对于这一消息,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并未收到相关通知。
搜索发现,此前,四川、江苏等地也有所谓“居民用电要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的相关消息传出,均被官方进行了辟谣。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热线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用户,不信谣,不传谣,电价要以官方为准。
据东方网消息,近日,一段“上海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的电费涨价内容在社交媒体平台传播。国家电网95598服务热线回应,上海市电力公司近期没有收到政府部门对于电价调整的相关通知,“上海居民电价没有涨价或者变动,还是和之前一样。”
根据相关规定,民用电价、水价事关社会公众利益与民生保障,公用事业费调价前会提前公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关于本市电价政策信息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制定和调整本市电力用户销售电价等有关电价政策信息,将至少提前一个电费账单周期(一般为一个月),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对社会公布。
此外,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推进解决近区优惠用电和棉湖跨区供电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11日发布通报称,近日,网上有视频反映“村民称电费从3毛涨到6毛8交不起”的问题,该县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初步调查,用户反映的河婆街道后埔村为供电体制未理顺区域,该区域原存在安全隐患突出、供电质量差、供电秩序混乱等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县发改局等单位全力推进供电体制改革,开展电网改造并由供电部门实现抄表到户、同网同价。
多个电力股涨停?国家电网回应
5月13日,电力板块持续走强。截至当日收盘,甘肃能源(000791.SZ)、西昌电力(600505.SH)涨停收盘,明星电力(600101.SH)、乐山电力(600644.SH)冲击涨停,赣能股份(000899.SZ)、华银电力(600744.SH)等跟涨。
记者当日拨打了国家电网服务热线95598,热线客服人员回应称,“暂时没有收到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也未收到供电公司的相关电价调整通知。”对方强调,电价调整前,供电公司一般会提前在国家电网的官方渠道向社会公示,应以此为准。
据报道,2023年,北京、山东、湖北、辽宁、宁夏、新疆、甘肃、福建、河北、云南、青海等11个省份出台了关于分时电价的新政策。“可以说2023年以来,各省份分时电价相关政策百花齐放,但从整体趋势上来看,主要呈现出拉大峰谷价差和‘两充两放’地区渗透率提高上。”长期从事新能源投资的卢先生说。
德邦证券研报显示,2023年以来,安徽、浙江等省市陆续出台了优化峰谷分时价差的政策通知。不过该通知仅涉及工商业用户,尚未涉及居民侧。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和季节性尖峰电价作了调整。新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将目前执行的7月、8月两个月峰谷时间段扩大到7、8、9、1、12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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