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城事

医疗机构擅自做超声诊断被行政处罚

陈颖婷

本文字数:491

  □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近日,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查处了一家擅自开展超声诊断专业相关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该机构因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被行政处罚。

  日前,浦东卫健委监督所第四执法中队在对辖区内一家医疗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疗机构使用便携式超声骨密度仪开展骨密度测定并出具骨密度测量报告,同时还发现该机构在其他诊疗活动中使用了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经调查,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诊疗科目为“内科;神经内科专业/外科;骨科专业/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医学影像科目下未核准登记超声诊断专业(二级诊疗科目)。

  该医疗机构未核准登记超声诊断专业,擅自开展超声诊断专业相关诊疗活动,属于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警告、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4分。目前,该医疗机构已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本案结案。

  浦东卫监提醒,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前,必须先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登记有核准的诊疗科目,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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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城事 A05医疗机构擅自做超声诊断被行政处罚 陈颖婷2024-05-21 2 2024年05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