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吴丹盛
本报讯 两名男子在禁渔期铤而走险,为赚钱违法捕捞水产品。近日,奉贤公安分局光明派出所抓获了这2名涉嫌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
5月15日凌晨,光明派出所收到线索,有人在浦星公路金大公路附近河道疑似实施电捕鱼。民警第一时间赶往上述地址进行搜寻,最终,在浦星公路金大公路南300米处发现可疑车辆,并将正在实施电捕鱼的沈某、万某二人抓获,缴获渔获60余公斤。
据嫌疑人交代,两人无业在家,想靠捕鱼赚钱,于是购买制作电捕鱼的设备,用塑料、马达、螺旋桨自制了两艘船只。两人合计,禁渔期要结束了,要趁别人还没动手前先捕为快。5月15日凌晨,两人出发前往浦星公路李家路西边的东中心河边,使用电瓶、逆变器组装的装置进行电捕鱼。在他们二人收网准备前往市场售卖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沈某、万某二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电捕鱼是一种毁灭性的、极具危险性的捕鱼方法,对捕捞者本身也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广大群众遵纪守法,杜绝电捕鱼,保护好生态环境,切莫存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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