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谁的电动车啊?给我找根铁丝把它捆起来!”
周六一早,还未来得及将电瓶车头盔和随身包从身上卸下来的高城苑小区物业经理,在接到保安电话后,便火急火燎地赶了过来,眼前电动车私拉电线充电的一幕给他了当头一棒。
6月1日是新修改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组织开展飞行执法检查,开出新修《条例》后全市首张罚单。
当天,记者跟随城管执法人员,直击了新修《条例》实施首日执法情况。截至当天12时,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34人次,开展执法检查307次,共依法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相关案件27起。
门房间拉线充电被抓现行
早上7时许,记者跟随城管执法人员来到黄浦区丽园路上的高城苑小区。刚走近保安室,一辆从保安室内拉出电线正在充电中的电动车,就赫然出现眼前。
“你好,我们是市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人员,今天过来对小区非机动车进行执法检查,请问这是谁的电动车?”“插座是在你门房间里面的,你没看到是谁过来充电吗?”……对于城管执法人员的询问,值班室里的小区保安一问三不知,只是声称“当时出去巡逻了,没有注意到。”
数分钟后,接到电话的小区物业经理急急忙忙赶了过来,看到眼前这一幕,瞬间气不打一处来,“小区里飞线充电不允许的,这是谁的电动车啊,给我找根铁丝把它捆起来,找到人为止!”
现场,物业经理一边张罗保安通过监控锁定到人,一边向执法人员做着解释,“我们小区早上6点半到7点这段时间正好是保安出去巡逻的时间段,估计就是趁保安不在的时候停过来充电的。这辆车肯定不是我们业主的,不知道是谁自说自话,私拉了值班室的电线充电。”
物业经理还一再表示,小区很重视新修《条例》的实施,为此做了不少工作,包括在地下室集中安装了充电桩,配备了监控、喷淋、烟雾报警器等设备,还在电梯楼道内也张贴了宣传告示。对于新修《条例》实施首日被“抓现行”,物业经理懊悔地连连摇头,直言“撞到了枪口”上。
私拉电线还上演“讨价还价”
大约30分钟后,电动车的主人最终被确认,并在保安的带领下前来认领。原来,是一户业主家的装修工人为图方便,将电动车停在小区保安室门口拉线充电。
“根据新修改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飞线充电是违法的,现告知你。”现场,城管执法人员先进行普法,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由于你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现对你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50元整。”根据简易程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对这名装修工人开具了当场处罚决定书,这也是新修《条例》后上海城管开出的全市首张罚单。
结束执法检查,城管执法人员督促物业经理还要加强管理,物业经理也表示后续会召开保安大会予以重申,堵上安全治理的漏洞。
而沿着丽园路飞行检查的过程中,在位于丽园路502号的城申公寓门口,城管执法人员又在小区门卫室门口发现了一辆私拉电线充电的电动自行车。
对于新修《条例》所禁止的行为,这名保安大爷显得很莫名,有些抵触。“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啊?我在自己小区门口充电怎么就不可以了?”在城管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法条宣贯并责令其立即整改作出处罚时,保安大爷又开始讨价还价,“30块钱行不行?便宜点么好了。”城管执法人员再次向其明确:《条例》规定,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携带电瓶进电梯被处罚
在闵行,城管执法人员当天也发现了新修《条例》实施后,首例携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违法行为,并据此开出了罚单。
当天上午,闵行区莘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沁春路三春汇秀苑物业上报,发现该小区居民郭某携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执法人员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在调取视频资料、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确定违法事实后,根据新修《条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为让市民尽快了解《条例》内容,莘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还开展了“守牢安全底线 共建平安家园”专项普法宣传行动。现场,执法队向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发放了《物业服务企业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履职告知书》,说明新修改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中相关城管执法事项,督促物业在工作中加大巡查力度,提升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关注度,规范落实对电动自行车的日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而在位于上海远郊的奉贤区金汇镇,城管执法人员还发现了在出租屋内充电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村内入户充电屡教不改的行为采取立案查处,现场责令当事人将违规室内充电的非机动车停放在室外,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宣传。
“农村的情况和城市不同,主要是入户充电或在自家院子里私拉电线充电比较多。受地域范围较大所限,集中充电桩的设置确实较少。我们了解到,目前村委会已经在逐步解决这个难题。”奉贤区金汇镇城管执法中队队长陈聪告诉记者。
在当天跟随城管执法检查过程中,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发现大多数市民都对严查电动车飞线充电等乱象予以支持,认为毕竟事关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部分市民结合实际情况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比如有市民建议还是要从源头上提升充电桩的覆盖面,不要让“回小区为电动车充电”变成另一种“抢车位大战”。有市民考虑到露天车棚在雨天充电的安全隐患,希望能切实堵上安全漏洞,还有市民希望让电动车充电的价格变得更透明更惠民。
持续推进住宅小区专项检查
截至当天12时,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34人次,开展执法检查307次,检查住宅小区391个,发现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违规停放、放置和充电问题共166个,教育劝阻、责令整改当事人145人次。
其间,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共依法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相关案件27起,其中私拉电线和插座“飞线充电”案件23起、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案件2起、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入户充电”案件2起。
“按照计划,现阶段我们将持续推进住宅小区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各个社区重点对地下非机动车库、集中停放充电点、架空层等区域开展检查,对居民涉嫌擅自占用物业公共部位停放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充电集中点检查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等安全设施、落实防火分隔。”
采访中,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方晓东告诉记者,聚焦住宅小区、沿街商户、在建工地、农村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还将持续组织力量走街入户,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普法宣传。同时通过发放告知书、社区接待、走访入户等形式,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的宣传力度。
“进行执法检查更多是为了宣传和教育,处罚不是最终的目的。”方晓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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