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据共享时代,失信行为“有迹可循”。“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执法单位网站等平台依法对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失信信息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公示。然而,奉贤区检察院在办案时发现,有些失信行为已纠正或处罚公示期限已满,相关处罚信息却仍能在网站查询到。
处罚公示超期未撤销
2024年2月,奉贤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行政机关与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该公司因虚假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区相关行政机关于2020年5月27日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于2020年6月30日起,将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在该行政机关官方网站进行公示,距今已超过三年。
在另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中,相关赔偿款早已执行完毕,而行政处罚信息仍在公示中,距今已超过五年。
“行政处罚信息不仅会在行政执法单位的官方网站公示,也会同步到‘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这是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透明度、规范度的监督。”奉贤区检察院的行政检察官介绍道,“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期限,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保障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尤其是已经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应按期撤销公示。”
经奉贤区检察院审查,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两起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均已超过规定的公开期限,仍未撤销。
此外,经审查,这两起行政非诉执行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已满,虽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均未查询到,但在相关行政机关官方网站的公示仍未撤销,出现了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共享不及时,信用修复不同步等问题。
构建数据模型进行筛查
是否还存在类似情况?面对海量的行政处罚信息,如何发现其中可能隐藏的监督线索?
奉贤区检察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大数据模型,对辖区内行政机关处罚信息公示超期未撤销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协助市场主体信用修复。
区院从“数据怎么来”“比对规则怎么定”两大关键方面打通模型构建难点,对特定行政机关已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梳理,提取行政处罚日期、处罚金额、公示日期等关键要素。
同时,对近年来辖区非诉执行案件进行梳理,将两组关键要素进行数据碰撞、比对,从奉贤区涉食药品、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等领域近三年300余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数据中,筛查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4条。
行政检察官逐一走访相关行政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逐一梳理分析,协商处罚信息撤销公示事宜,提升监督的准确性和接受度。
检察建议堵漏建制
“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相关行政机关存在处罚信息人工更新滞后、多系统间数据共享不及时、修复时效有待加强等问题,相关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着漏洞。”承办检察官说。
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2024年3月,奉贤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机关核查相关案件,并排查网站公示信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对于处罚公示到期的按时终止公示,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修复。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核查并停止公示上述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并对官方网站的其他行政处罚公示情况进行排查,对临近超期状态的行政处罚信息设置提醒,并且进一步完善了信用信息公示、更新、撤销机制,于每月月初梳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对于临近超期公示的做好提醒,及时撤销。
相关行政机关还表示,将尽快建立信用修复信息实时共享机制,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信用修复结果等信息的数据共享、更新自动交互,保障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
(来源:“奉贤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