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石洋洋
一家注册在临港新片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因暂时生产经营困难导致还款逾期,原告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庭联合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共同赴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现场完成一例标的额达2.1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前调解及调解协议审查。
走正常诉讼程序可能“双输”
某科技有限公司系一家注册在临港新片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智能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因暂时生产经营困难导致还款逾期。原告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某银行所持有的逾期债权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庭杨立转法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发现,被告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尽管出现逾期还款,但正通过努力克服不利因素,保持正常经营。该案贷款的担保物主要是商业地产和租金债权,如果走正常的诉讼程序,不仅会对被告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原告能否实现债权也未可知,可能造成“双输”局面。
“这个案件有很好的诉前调解基础,有变‘双输’为‘双赢’的可行性。”杨立转初步判断。于是他马上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企纾困及服务临港新片区建设等角度,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尝试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我们持有的担保物价值还是很高的,考虑到当前的房地产市场状况,如果被告有还款意愿,我们愿意在期限上适度让步。”原告代理人表示。
“我们企业对债权金额本身并无异议,也有还款意愿,但如一次性结清难度较大,希望能够以时间换空间,降低纠纷对我们生产经营的影响。”被告法定代表人表示。
发挥“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作用
调解意愿有了,面对当事人的请求,如何尽快高效便捷化解纠纷?“本案被告注册地在临港新片区,能否发挥临港新片区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以下简称“争议解决中心”)的作用?”杨立转也在考虑如何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诉讼。“上海金融法院是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入驻和争议解决中心合作共建协议签署单位之一,可以依托中心的区位优势和功能定位,主动靠前发挥法律服务保障功能。”杨立转立即与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取得联系,获得法律服务中心的积极响应。
同为中心入驻和合作共建单位的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在金融纠纷调解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和丰富经验。经双方同意,法院遂将案件委派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纠纷化解合力。
近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原告同意被告分期偿还贷款并支付展期收益,双方还就债权转让,重新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等内容初步达成调解方案。杨立转与调解组织人员立即至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现场办公,组织双方对调解方案进行最终确认,并在线完成调解协议审查。
从开始调解到达成协议,仅仅用了不到两个月时间,充分体现了诉前调解及审查流程的高效便捷,既为原告债权的实现提供了更加充分的保障,也为被告的生产经营减轻了压力,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法官说法】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是上海金融法院落实司法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建设的又一次生动实践。上海金融法院自成立以来,持续关注新片区金融司法需求,先后发布《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合作共建临港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参与新片区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建设等,全力为新片区提供公正、高效、便捷和可预期的金融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助力新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以高质量金融司法支撑高水平金融改革开放。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