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袁小冬 胡佳瑶
本报讯 出租车司机将车停靠在路边,人暂离车却忘了熄火,孰料被一名醉酒男子当成是自己叫的出租车,并自行将车开走,还一路闯红灯、逆行,途经重庆路、延安路、外滩隧道……近日,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酒后“将别人车子开走”的危险驾驶案件,经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杨某某拘役3个月15日,并处罚金6000元。
2023年11月6日凌晨,出租车司机蔡师傅向警方报案,称自己的红色出租车在路边停靠时,因处理与乘客的纠纷而短暂离开,但忘记熄火。当他返回时,发现出租车已被人开走,随即报警。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现场勘查,迅速锁定嫌疑人杨某某,并在其小区内找到被盗开的出租车。经检查,车身有明显碰擦痕迹,所幸未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原来前一天深夜,杨某某至复兴公园某饭店聚餐,其间和朋友喝了五瓶红酒,后又前往酒吧共饮威士忌。午夜时分,杨某某独自一人走出复兴公园,见有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在酒精的作用下迷迷糊糊将出租车当作自己叫的车,径直坐进副驾驶座。等待片刻后,见司机未上车,杨某某自行移至驾驶室,发动车辆驶离现场。杨某某驾驶该车一路闯红灯、逆行,途经重庆路、延安路、外滩隧道回到住处。
杨某某被叫醒后,对自己醉酒开车的行为一无所知,声称是打车回家的。经司法鉴定,杨某血液内酒精含量达200mg/100m l,远超醉酒驾驶标准。
检察官认为,杨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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