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杨莹莹
男子李某先后在二手闲置交易平台、共享租车平台上租借了6辆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变造这些车辆的行驶证使用性质,从而注册成为网约车,用来接单牟利。近日,经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犯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最终被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他主动“伸援手”,帮朋友租到了网约车
2023年5月,张先生向开网约车的李某打听,能不能帮忙在某网约车平台注册成司机,自己也想跑车赚钱。在向李某转去500元后,张先生很快如愿以偿注册成为一名网约车司机。
眼看张先生名下并没有私家车,李某主动“伸出援手”,表示可以帮他在租车公司租一辆网约车,“咱们是朋友,押金也就3700元,剩下赚的都是你的,每个月租金3000元就行。之前我正好欠你几千块,押金和这个月租金我就不收了,咱俩旧账一笔勾销。”
没过几天,两人线下见面,李某当面将一辆新能源汽车交付给张先生,并将该车的行驶证照片发给他。张先生特地看了下,行驶证上使用性质写的是租赁,符合网约车平台的注册要求。将行驶证照片上传到网约车平台后,张先生便开始放心地接单跑车。谁料刚开了20多天,这辆车便坏在半路上,李某得知后立刻表示可以帮张先生换辆新车。随即,在张先生支付共计5000余元的租金及换车费用后,李某向他交付了新车及使用性质为租赁的行驶证。
但让张先生郁闷的是,新车还没开两天,却突然被人扣下。来人声称是某共享租车公司的,而这辆车是由李某租的,车辆真实使用性质是非营运。对方表示在公司日常运营工作中察觉,李某所租的几辆汽车车辆轨迹存在不合理现象,通过进一步调取行驶轨迹及审核涉事车辆材料,最终发现这些车辆被用于网约车营运。
在行驶证上动手脚接单赚钱,触犯刑法
“等于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子作为营运车辆使用,违反了租车公司的相关规定,然后租车公司就将我的车辆收走了,押金和租车费用也不给我退。”张先生回忆整件事的经过,仍然有些难以接受。
他一气之下找到李某要求退钱,但让人没想到的是,李某一边表示没有多余的钱款退给他,一边掏出另外一辆车的行驶证,表示可以将这辆车借给张先生,让他继续跑网约车。对李某行为深感无语的张先生不愿再相信他,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得知这个消息,李某随后前往派出所自首。
李某到案后供述,自己委托他人变造了行驶证,将车辆“伪装”成营运车进而获取利益。
“我在网上找人P图,将从租车公司租来车辆的行驶证使用性质从非营运改为租赁。然后再将P过的行驶证照片发给张先生,帮助他在网约车平台上注册成为司机。我自己也同样用这种方法,注册成为网约车司机,接单赚钱。”李某向警方供述。
共享经济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形态,其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涉案公司作为知名共享租车平台,李某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行为不仅给涉案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还对该公司品牌形象及后续发展造成影响。
承办检察官随即细致梳理了李某的聊天记录及资金流水方向,锁定其犯罪事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经查,2023年2月起,被告人李某先后多次通过二手闲置交易平台、共享租车平台,租借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6辆,通过他人修改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的使用性质为租赁,并将变造后的行驶证上传至网约车平台进行注册。截至案发,被告人李某通过驾驶网约车共计获利约5000元。
鉴于李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经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李某犯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前述刑罚。
【检察官提醒】
机动车行驶证属于国家机关准予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变造的行驶证不仅改变了车辆的真实信息,导致车辆在行驶中不符合安全标准,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还可能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破坏国家对机动车的管理制度。大家千万不要认为同样是开车,行驶证上规定的车辆性质只是小问题。要时刻保持警惕和自律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