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金玮菁
“00”后小伙误入缅北进入诈骗集团,退出后又重操旧业,将亲朋好友的手机号码提供给犯罪集团,用于发送诈骗短信和拨打诈骗电话。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该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今年1月,姜女士接到一个173开头的电话,对方自称是“京东客服人员”,让姜女士关闭京东白条和京东金条,并提供了一个会议APP下载网址。姜女士下载并登录网址后,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又让她关闭所有网贷途径,并将银行账户内钱款转入“银行工作人员”提供的账户。随后,还要求姜女士用支付宝花呗充值游戏平台,姜女士操作后发觉不对劲,便报了警。民警发现,在姜女士被骗的同一时期,另有两人也接到了该173开头的电话,被他人以“京东客服人员”“领导”名义骗取钱款。
民警将该173开头的电话登记人李某抓获。据交代,她将手机号码借给男友杨某,用来发布诈骗信息。3月1日,杨某投案自首。据杨某交代,去年11月,他在网上认识“海哥”。杨某只需要提供手机号码,下载一个投屏软件,“海哥”便会用该软件和杨某手机联通,操作杨某手机,向他人发送诈骗短信、拨打诈骗电话。为此,杨某还找来朋友冉某一同做此事,各自从亲朋好友处“借”手机号码。杨某在明知“海哥”实施诈骗的前提下,伙同他人下载投屏软件,并添加不同手机号码,保持软件处于运作状态,骗取被害人财物。被害人姜女士等人均接到以上述手法实施的诈骗电话、短信,被骗钱款共计12万余元。
但这并不是杨某第一次接触电信网络诈骗。根据杨某供述,“00”后的他曾被朋友以做酒吧服务员为由偷渡到缅北,进入诈骗公司。“实习”三个月后,杨某开始正式做刷单诈骗,由于没做出业绩,公司管理也不严格,杨某向公司提出退出,顺利回国。但他并没有吸取教训,反而重操旧业,继续做诈骗分子的帮凶。
宝山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钱款,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2年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李某、冉某另案处理,“海哥”的身份正进一步查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