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夏天
本报讯 当污水混入雨水管道,随雨水进入河道,必然污染河道,影响水环境质量。由于管道在地下,发现并非易事。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聚焦雨污混接(排)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查快处。据介绍,今年以来,总队加强了排水方面的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已查处雨污混接(排)、侵害排水设施、无证排水等方面违法行为60余件。
记者在市水务局公布的案例中注意到,今年总队接“上海水务有奖举报小程序”举报反映:青浦区华纺路有工地将施工泥浆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以及视频监控检测报告显示,工地周边市政雨水管内多处严重淤积,最高淤积为100%。施工单位涉嫌实施了侵害排水设施的违法行为且拒不配合、拒不承认、拒不整改。最终,该案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发现有损毁、穿凿、堵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侵害排水设施的行为,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