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投诉调查

领养猫咪被要求买配套高价猫粮

多位消费者因拒买被商家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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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家打着免费认养猫咪的名义,却干着捆绑销售高价猫粮的事。如果消费者未按约定购买猫粮,就会被告到法院要求赔偿。近日,多地发生类似的消费纠纷及法律诉讼。

  消费者朱先生表示,2023年12月初,他在手机上看到注册为“重庆云领养服务”的短视频号发布猫咪视频,他领养了一只“布偶”猫咪,并支付了一盒猫瘟检测试剂及一袋猫粮的费用,共计528元。

  此后,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今后每月要从公司购买260元的猫粮,合同期限为18个月,随后提供了一份电子档的《宠物领养合同》让朱先生签字。一个月后,“布偶”猫咪从家中走失,该公司另外提供了一只猫咪,朱先生感觉猫咪不健康,便拒绝接收,也没有按合同约定购买猫粮。今年5月1日,该公司以朱先生违反合同约定为由,将其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要他支付18个月的猫粮款4680元、违约金3500元、律师费5000元,合计13180元。

  朱先生认为,该公司打着免费领养的旗号,实际捆绑销售高价猫粮。该公司指定购买的猫粮品牌为“米多菲”,1.5公斤售价260元。朱先生在网上查到该品牌同一规格的市场价为79.7元,指定价是市场价的三倍多。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桂鹏表示,宠物领养协议实质为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的混合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经营者存在故意隐瞒、诱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则会影响合同的有效性,消费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公司要求朱先生购买猫粮的目的是“领养”,朱先生的猫咪已经走失,“领养”不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就不能再要求他继续购买猫粮,或者赔付猫粮款。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理性对待“免费领养”宣传,不要被经营者的套路所诱惑,避免“踩坑”。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注意隐藏的捆绑消费。(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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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投诉调查 B08领养猫咪被要求买配套高价猫粮 2024-08-20 2 2024年08月2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