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治论苑 2024年10月14日
  • 我国平台用工立法应坚持劳动法思维   刘诚   □ 平台用工表面上都符合以劳务成果为标的之承揽合同,与自由职业劳动类似,但实际上平台是劳务交易的主导者。平台工人应该归类为“类雇员”或“依赖性承包人”,平台用工应该由劳动法而非传统民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 法治论苑 B01 2024-10-141 2024年10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