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市民高先生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路上走,会天降树枝,将他的手掌砸成粉碎性骨折。但事发路段没有监控覆盖,树枝究竟属于哪家?日前,长宁区人民法院的法官通过树枝断裂的痕迹,最终认定了树枝的主人,也对高先生的受伤给了说法。
2022年8月7日19时许,高先生在本市长宁区路口附近的公交车站对面的人行道上行走时,路边一棵树的树枝突然断裂,他下意识用手挡了一下,因此受伤。“当时只有我和我朋友在现场。”高先生在医院就医治疗,诊断为:右手第三掌掌骨粉碎性骨折。高先生表示,此后他曾与行道树的养护公司沟通过,对方表示对受伤经过无异议,并确认涉案树木是该公司管理,但涉及保险理赔的事宜,无法调解。高先生遂将该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但被告公司却不同意高先生的诉请,不同意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首先,本案事实无法确认,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导致他受伤的树枝来源于自己管理的树木,事发地点隔壁院墙内也有树木。其次,即使高先生陈述属实,也属于意外事件,应各半承担责任,高先生也应尽到注意义务,注意周边状况。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被告是涉案行道树的管理方,双方争议在于高先生是否因被告管理的行道树的树枝断裂砸伤。从高先生提交的证据来看,根据当天掉落树枝的照片中现场地面的状况,可以确定他当天受伤的具体位置。高先生主张是因被告管理的行道树树枝断裂坠落砸伤有较高的盖然性,法院予以确认。从高先生受伤过程来看,他本身并不存在任何过错。而被告公司作为该树木的实际管理者,应当对树木折断其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