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潘颖
本报讯 深陷赌博,外债颇多,身无分文的温某走投无路之际,想起了自己的好兄弟,竟以“借”为名,开走对方的车用于抵押换钱。日前,经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这名“插刀”好友的男子被法院判处刑罚。
温某和周先生相识两年有余,两人都在建工领域工作,彼此十分信任。2023年8月,温某找到周先生,提出想借周先生的车去拿工程款,只要一两个小时就能回来,周先生表示同意。
两小时后,温某声称工程款已拿到,但因为他的银行卡被冻结,需要周先生代为收款,再将钱转给温某,周先生再次同意帮忙。
当晚,温某称他喝多了酒,无法开车回去,略表歉意后给周先生转了50元打车费,次日,又称汽车被他的朋友开去了外地,让周先生再等等。
从短暂出借两小时演变成不知归期在何时,此后多天,温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还车。
2023年9月初,周先生在楼上上班时看到温某回到了楼下的公司宿舍,赶忙找温某面谈,这才得知温某竟早就将自己的车抵押了出去。
原来,温某一直沉迷于赌博,欠了别人很多钱,为尽快还债,他以“借”为名,将周先生的车开去车行抵押。车行老板审核了该车的相关材料后表示可以贷出3万元,但钱必须打到车主的银行卡里,所以之前周先生帮转的所谓“工程款”,其实就是该车的抵押款。因温某始终无力凑钱赎车,周先生选择报警。
经审查,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从被害人周先生处骗得汽车一辆用于换取抵押款,经估价,涉案车辆价值近5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2024年8月5日,松江检察院对温某提起公诉。
日前,法院依法判决温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在案的涉案汽车,发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