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为优化上海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优化上海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方案》涉及12项措施,提出要建立“线上公证”“线上仲裁”“批量诉讼”机制,有效处置融资纠纷。
《方案》明确,到2024年底,按照“统一服务平台、唯一数据出口”要求,完成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优化,统筹建设一个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网上融资服务平台,保留一个向金融机构共享跨部门融资信用信息的出口,并保障平台整合期间继续提供服务。
《方案》提出,要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统筹建设市融资信用平台,纳入市级财政资金保障,作为本市集中统一提供跨部门融资信用信息、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要健全完善市融资信用平台“前中后”台服务体系,优化企业服务前台,支撑融资精准撮合、智能匹配等融资申请窗口功能;升级金融机构服务中台,助力金融机构开展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强化综合管理后台,实时监控信息使用情况。全面集成“信贷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企业融资专项支持政策,绘制政策“导航图”,与“一网通办”平台相衔接,推动相关业务实现在线申请办理。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探索建立完善“政策找人”机制。建立“线上公证”“线上仲裁”“批量诉讼”机制,有效处置融资纠纷。
《方案》明确,要实施融资信用信息清单管理,全面落实国家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立足本市信息基础和融资信息需求,按照“扩大共享范围、细化数据字段、优化共享方式”的原则,制定本市融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加强社会保险、公共资源交易、纳税、水电气费缴纳等涉企重点信息的归集共享,确保共享清单信息应归尽归,信用信息价值充分释放。
在信用信息服务方面,要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数据推送、信息查询、信用报告查询等服务;有序扩大信用信息查询范围,完善信用报告查询制度,提高信用报告质量。创新信用评价服务,迭代更新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信用评价,供金融机构参考使用,助力开发金融产品。
此外,《方案》还明确,要建立健全平台管理制度,加强平台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共享接口、对外服务等环节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归集使用安全。加强信息授权规范管理,未经脱敏处理或信息主体明确授权,不得对外提供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违法传播、泄露、出售有关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