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雅雯
通讯员 孙晓光
本报讯 近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与奉贤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消费领域民事支持起诉配合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交流消费维权工作中的新情况,为双方提供决策支持;对于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区消保委可及时向区检察院移送线索;对于涉及复杂疑难、专业性强的案件、双方共同探讨,定期分析研讨,形成有效合力;通过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消费教育等方式,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第A06版:平安
奉贤两部门签署《意见》
王雅雯/孙晓光
本文字数:237
□ 见习记者 王雅雯
通讯员 孙晓光
本报讯 近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与奉贤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消费领域民事支持起诉配合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交流消费维权工作中的新情况,为双方提供决策支持;对于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区消保委可及时向区检察院移送线索;对于涉及复杂疑难、专业性强的案件、双方共同探讨,定期分析研讨,形成有效合力;通过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消费教育等方式,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