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中国

最高人民检察院 对司法部原副部长刘志强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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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综合报道

  最高人民检察院7日通报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进展。最高检日前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志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刘志强生于1963年7月,山东鄄城人,曾任青海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2016年1月至2023年6月任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今年4月30日,官方通报刘志强被查。10月22日,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他被指公器私用,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业务推广、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在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刘志强还被指“对抗组织审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消费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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