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保障食品安全是餐饮行业的基本准则,但有不法分子利用商家“恐于声名受损”的心理,企图从中牟取利益。近日,普陀警方破获一起敲诈勒索案件,涉事男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普陀公安分局石泉路派出所接到辖区内某商场餐饮店铺报警,称有人在餐厅就餐时吃到“异虫”,引发消费纠纷。
民警接警后查明,男子袁某在就餐时发现菜品中有“异虫”,便找到商家讨要说法。袁某声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商家需赔付其2000余元,相当于他当日消费额的十倍价格,否则就在网上曝光该餐厅食品卫生不达标。
但餐厅负责人坚称,店内后厨十分干净,且从未见过此种“异虫”,更不可能出现在菜品里。同时,据商场负责人反应,袁某几日前来过商场,因为吃到了同样的“异虫”向餐厅索要赔偿,情节十分蹊跷。
警方通过走访发现,袁某在此前一个月内曾多次到该商场就餐,并有三次退赔记录,每次都是因为在菜品中吃到了同一种“异虫”。经查,袁某所称的“异虫”为土原虫,是一味中药材。同时,民警通过调取店内公共视频发现,袁某在就餐时曾有过疑似将不明物体丢入锅中的举动。
为找到关键性证据,民警调查了袁某近期的网购记录,发现他曾在网上购买过其在店内“吃”到的土原虫。随后,民警在袁某家中搜查出剩余的土原虫。
经审讯,袁某如实交代了自己购买“异虫”带到餐厅并敲诈店家的事实,他先后3次在同一家商场内敲诈了3家餐厅,共计索得3千余元,所得钱款皆被其用于个人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