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昨天,徐汇区人民法院召开“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徐汇法院2019年—2024年公司类商事纠纷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5年来,徐汇法院受理公司类案件1221件,约占全部商事案件的7%,案件类型呈现多样性,但传统的股权转让纠纷仍然占比较高。为给企业提供具体经营指引,徐汇法院还发布了新《公司法》背景下企业经营与治理的风险提示。
白皮书显示,5年来,徐汇法院审结公司类商事纠纷1231件,标的额在1千万以上的案件140件,结案率100.80%,月均结案21件,占商事案件7%。
公司类商事纠纷从特点来看,涉民营企业案件占比高。据统计,2019年7月至2024年6月,徐汇法院审结的1231件案件中,涉民营企业837件,占比68%。同时易形成连环交叉诉讼,“当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失灵,股东之间矛盾无法调和,股东知情权诉讼往往成为中小股东了解公司情况、搜集证据的手段,确认知情权后,对公司经营不满的股东会进一步提起公司决议效力纠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公司解散纠纷等系列诉讼。”白皮书指出。
“案件的背后,往往体现出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股东权利意识淡薄等多重问题。”徐汇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则立介绍,具体体现在公司内部治理不规范、公司权利边界意识不清晰、股东缺乏法律规范意识等方面,白皮书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议。
在白皮书的基础上,结合新《公司法》修法内容,徐汇法院还为各类企业制作了《经营治理风险提示》,方便企业“抓重点、找得到、看得清、用得上”。
记者获悉,风险提示系统梳理了司法实践中发现的企业在商业谈判、操作流程、交易规范、权责边界共四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八类具体经营指引。
如针对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提示》中明确,根据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会计凭证及全资子公司的有关材料,小股东受股权压制时有权请求公司收购股权。针对公司解散与清算的风险识别,徐汇法院提出公司董事作为清算义务人,应在公司解散后积极履行清算义务;公司适用简易注销后股东仍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