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会

行人“闯红灯”被撞 还需担主责

郝志昂/王雅雯

本文字数:262

  □  见习记者  王雅雯  通讯员  郝志昂

  本报讯  近日,青村派出所民警处置了一起由于行人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民警认定行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奉贤分局青村派出所接到群众王先生报警,称自己驾车时撞到一行人。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只见被撞行人额头和腿部受伤,所幸意识清醒,没有大碍。

  民警通过行车记录仪了解到,当时王先生由南往北行驶,通过红绿灯时,正好碰上行人陆先生闯红灯横穿马路,王先生避让不及将其撞倒。

  该起事故是陆先生未能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过马路导致的,因此民警认定,行人陆先生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司机王先生疏于观察车辆四周情况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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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社会 A06行人“闯红灯”被撞 还需担主责 郝志昂/王雅雯2024-12-10 2 2024年12月1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