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令”有新政?
官方:谣言!
近日,短视频平台频出“限高令新政”的相关视频,称“有内部途径,被限制高消费人员不用还款也能正常买机票、高铁票”。视频发布者中,不乏有被认证为律所及法律咨询公司的账号。
记者发现,这些所谓的“工作人员”普遍套用了两三层不同身份,打着普法视频的幌子,向被限高的被执行人宣传自家的买票服务。尽管每条视频发布几个小时后便会删除,但下方评论仍有近百人留言咨询。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限高令新政”一说实属谣言,相关视频中信息均为不实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部门表示,法院从未出台过解除限制消费措施,或为不偿还债务的限高人员提供长期“解限”的相关规定。网上关于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等内容均为不实信息。针对通过“黄牛”非法购票等手段违反“限高令”等行为,最高法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民航系统的沟通协作,堵塞违规购票漏洞,避免被执行人利用各种非法手段乘机。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在全社会形成从源头治理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行为的浓厚氛围。(来源:北京青年报)
企业年报需缴费?
市监总局:谨防受骗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经营主体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随着年报季来临,年报诈骗分子也悄悄开始活跃起来。在此,市场监管总局温馨提醒:年报不收费,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
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报和信用修复需缴费。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报。有的还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
二是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虚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三是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四是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五是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从而骗取费用。
(来源:“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