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颖婷
在一场因婚外情引发的财产纠纷中,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不仅揭示了长达十余年的情感纠葛,更触及了夫妻共同财产保护的敏感神经。原告林阿姨一纸诉状,将丈夫张先生及其情人李女士、私生子小阳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丈夫擅自赠与的巨额财产无效,并返还这部分款项。这场错综复杂的家庭纷争,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故事?法院又将如何裁决?
婚外情曝光,巨额财产被转移
家住浦东的林阿姨和张先生本是一对相濡以沫的夫妻,并育有一子。然而,这一切平静在2012年被打破。
“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背叛我这么多年。”林阿姨称,2008年左右,张先生搭识了李女士,并在2012年与其非婚生育了一子小阳。更令林阿姨震惊的是,张先生不仅动用夫妻共有的巨额资金为李女士母子购买了高档住宅,还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非法转移到他们名下。
据林阿姨统计,从2010年至2019年期间,张先生共非法转移给李女士及私生子数百万元。面对丈夫的背叛和财产的流失,林阿姨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庭激辩,赠与还是抚养费?
在法庭上,张先生、李女士对林阿姨的指控进行了反驳。
李女士表示,她与张先生之间并非简单的赠与关系,而是基于一份《解除关系及抚养小孩协议书》。据李女士称,2012年3月28日,她与张先生在案外人的见证下签订了这份协议,约定了张先生应支付的抚养费及对她的补偿款。
李女士在法庭上坚称,上述款项中有部分是购买房屋的出借款,她已向张先生归还了102万元。她还表示,之后张先生一家三口签订了《家庭财产分割约定协议书》,约定了名下公司的一切股权及经营管理权归张先生所有,之后张先生转账给她的钱款均来源于该公司的经营所得,属于张先生的个人财产。
张先生则辩称,小阳作为私生子,出生至今均由李女士实际照料。他们签订协议是为了明确抚养责任,该些款项均为合理合法。此外,由于小阳意外出生的过错行为,张先生表示,已经将2016年前超5000万元家庭资产都分给妻子和两人的儿子,只用他退休后的合法收入留作给小阳的抚养保障金。
法槌落下,正义得以伸张
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举证后,浦东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深入审理。法院认为,夫妻应当忠于彼此,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张先生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其婚外情人李女士的行为,损害了林阿姨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公序良俗,应认定为无效。
关于张先生支付给小阳的金额,法院认为,虽然张先生对小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但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应在合理范围内,不能仅凭张先生与李女士两人的合意确定。对于给李女士的补偿费,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根据小阳生活、学习的实际经济开支需要、张先生及李女士的负担能力和上海地区小学生的平均生活水平,酌情确定了张先生应承担的抚养费数额。
对于李女士所称已归还的102万元,法院认为已包含在之前的调解方案达成的考虑范围内,在该案件中已处理完毕。
据此,张先生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合计280余万元汇入与其有婚外情关系的李女士之账户,该些钱款在扣除小阳的抚养费后,剩余款项为张先生对李女士的赠与款,法院依法酌定该款为250万元。法院判决李女士应当返还250万元受赠款,驳回原告林阿姨的其余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