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岁末年初,是劳动者期盼归家团圆的时刻,也是欠薪问题易发多发的高峰期。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长宁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全国及本市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号召,从去年11月1日起,认真开展欠薪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用实际行动为劳动者送上温暖的“薪”年礼物。昨天,长宁法院发放了涉及4家企业19名员工总标的60余万元的欠薪款。
申请执行人董某峰等六人因与被执行人琛某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纠纷,经静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后达成协议。然而,调解书生效后,琛某景公司仅履行部分义务。
执行法官多次催促无果后,决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严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严某终于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主动履行了全部欠薪,并承诺后续案件也将积极履行。
“我们对于那些拖延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坚决采取训诫、拘留等措施,绝不手软。”长宁法院执行局的一位法官表示。据统计,行动开展以来,共拘留11人次,罚款11人次,罚款金额总计12万元,有效震慑了恶意拖欠行为。
在依法强制执行的同时,长宁法院还注重善意文明执行。他们坚持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行不悖,敢用、巧用、慎用强制措施,做到“善于执行”“善意执行”“善谋执行”。
在一起人社局申请执行某美容诊所的案件中,五十余名劳动者被该美容诊所拖欠工资。执行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约谈了该美容机构的代理人,发现该美容机构有还款意愿,但一次性还清所有案款确有困难。于是,长宁法院努力避免一刀切、机械性执法等现实问题,沟通涉案企业向人民法院作出信用承诺,并积极联系申请人说明案件情况,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在此基础上,法院给予涉案企业一定宽限期,暂不发布其失信信息。最终,该美容机构将欠薪款分批次还清,案件执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们既要着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长宁法院执行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
为了更有效地解决欠薪问题,长宁法院还积极依法与区人社局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强化与区人社部门的执行联动。他们加强与区劳动仲裁机构的信息流通,在案件进入法院执行阶段前主动跨前一步做好预警工作,完善劳动仲裁案件诉前保全机制,有效防止企业转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