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中国

国家卫健委明确,2025年3月起正式实施

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住院预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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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综合报道

  20日,国家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有关情况。会上,针对“取消门诊预付金”等相关问题,国家卫健委进行了回应。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司长刘魁介绍,上世纪80年代,为了减少患者排队的次数,以及缩短缴费等候的时间,医疗机构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相继设立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

  刘魁称,“近年来,我们也一直在持续完善和改进这项制度。一方面,我们引导各地逐步降低预交金收取的额度,不断减轻患者就医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指导医疗机构积极采用各种的移动支付方式,扩大结算渠道,来提升患者就医的便利性。”

  此外,刘魁表示,在脱贫攻坚期间,要求各地针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实行了“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农村贫困患者在本地区住院治疗时不用预交费用,出院时只需要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就可以了,这项政策目前仍在执行,也得到了广大患者的欢迎。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健全,群众医疗保障覆盖和保障的水平也在持续提升。

  刘魁指出,为了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的发展成果,得到更多的便利和实惠,国家卫健委经过研究决定,自2025年3月起,全国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的平均水平,来进一步减轻患者的就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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