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说案

“一房多卖”骗取1195万元

三人犯合同诈骗罪获刑

王葳然

本文字数:1578

  □  见习记者  王葳然

  几名购房者本以为自己运气好,买到了价格优惠的动迁安置房,没想到却陷入了不法分子连骗带演的“一房多卖”陷阱。2024年8月,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

  交钱后迟迟不能收房

  2024年,黄先生来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2023年6月经人介绍,了解到殷某手里有动迁安置房要卖。殷某表示,因为是动迁安置房,房产证暂时办不下来,所以便宜卖。黄先生觉得价格划算,又看到殷某出示了动迁安置协议,协议上的房主也是殷某,便和殷某签了合同。

  殷某说,由于房内有租客,所以要等到2024年2月21日才能交房。于是,黄先生在没有收房的情况下,按照协议分两次给殷某汇款共计200万元。

  2023年10月,殷某联系黄先生,说她的侄子也有一套动迁安置房急着卖,因为可以便宜出售。黄先生看房后,很快就网签了合同,并汇款50万元,双方约定2023年12月31日交房并支付剩余尾款。直到2024年初,黄先生催问殷某是否能按时交房,殷某却对黄先生说,她在外面欠了很多钱,这两套房都已经抵押给别人了,之前和黄先生签合同的侄子也是她找谭某假扮的。

  随后,黄先生强烈要求殷某按照合同赔偿损失。殷某暂时和黄先生谈妥了赔偿金额,但没过多久却失联了,于是黄先生选择报警。

  “一房多卖”骗取钱财

  实际上,遭遇同样骗局的不止黄先生一人。

  2024年5月,高女士和张女士一起来到派出所报案,声称买房被骗。张女士称,2019年,殷某找人扮演自己的“父亲”,和张女士签订了动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合同签好后张女士陆续转账240万元,约定剩余23万元尾款等到过户时候再付。没想到,殷某以同样的伎俩将此房也卖给了高女士。两人于是决定一同前来报案。

  原来,为了偷偷卖掉父亲名下的房子获利,殷某找到了刘某(另案处理),让其在购房者面前扮演自己的父亲。在殷某的安排下,刘某假扮“殷某父亲”和张女士接触。因为张女士想买的这套房是动迁安置房,一般在5年内不能办理房产证,殷某和刘某向张女士出示了这套房子的动迁安置协议后,张女士便与刘某假扮的“殷某父亲”签订了买卖协议。签好合同后,张女士陆续转账240万元。双方约定,等到过户时再付剩余23万元尾款。但从2020年开始,殷某的母亲须某就一直催促张女士把尾款转给她,不仅编造理由还口头威胁,张女士害怕须某以后不肯过户,就转给其12万元。

  去年5月,高女士找到张女士,称她们都被骗了,殷某把这套房分别卖给她们两次。据高女士说,去年3月初她和丈夫通过中介买房,看完房后觉得非常满意,当晚就约了殷某请来假扮房主的“殷某父亲”见面谈,当时双方讲好在签合同前后分三次付款共计160万元,还有78万元尾款等到2026年1月过户完成再付。正当高女士夫妇等待搬入新家时,中介却说这套房牵扯一房两卖,殷某已经被抓。于是,高女士决定找到张女士一起报案。

  先后有7名被害人上当

  接到多起报案后,警方迅速对殷某、谭某实施抓捕。两人到案后,陆续又有几名被害人前来报案。其中一名被害人林先生说自己是朋友介绍来的,当时听说殷某手里有好几套动迁安置房等着卖,看到朋友也从殷某这里买了房子,再加上殷某父母都是上海本地人,他觉得应该是正规的,就签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房款。其他几名被害人也是类似的情况。

  经查,2023年6月起,殷某伙同谭某等人,对其和其父亲名下的房屋“一房多卖”,先后与7名被害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共计骗取购房款1195万元。

  宝山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殷某伙同谭某、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3人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经审理,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殷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谭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须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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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说案 A07“一房多卖”骗取1195万元 王葳然2025-01-24 2 2025年01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