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沈媛 通讯员 王兴文
本报讯 春节将近,金山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治理欠薪冬季行动,聚焦仲裁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民生案件,开展岁末专项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欠薪案件执行到位金额338万余元,拘留9人,罚款5人,共133件欠薪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
“这笔工资被拖欠很久了,没想到能在过年前收到!”职工小李打来电话向法官表达真挚谢意。上海某公司拖欠10余名职工工资,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被执行人上海某公司并未按约履行,职工集体遂向金山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王亚卓第一时间查控被执行公司名下财产,但除了厂房内的一套机器设备外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上述机器设备不仅处置难度较大,并且还面临无人竞拍、流拍的风险。执行现场为了帮助10余名职工追回工资款,王亚卓多次联系约谈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严某,但严某不仅怠于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名下财产。为维护司法权威、及时兑现职工胜诉权益,王亚卓一行将严某传唤至法院,依法对严某拘留15日。多日后,王亚卓接到了严某的电话,其表示愿意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希望法院组织协调。在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最终与职工达成和解,一次性向10余名职工支付了工资款17万余元,并约定剩余金额分期履行。
金某与黄某是老乡,黄某经金某介绍前往某公司装修做工并按期完工,因金某未按时付款,黄某诉至法院并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协议,约定金某支付黄某劳务费15000元,但金某再次失约,黄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
“金某,你拖欠黄某劳务费这么久,他还是你的老乡,请开门配合执行工作。”这已是执行干警高尚尚第二次上门拘传被执行人金某,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和公安协查,执行干警成功找到了金某住所。面对闭门不出的被执行人金某,高尚尚不断释法明理。在执行压力下,金某终于走出大门跟随执行干警回到法院。“法官,不是我不想付,我实在没有钱付给他。”谈话中,面对法院多次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被执行人金某仍然保持事不关己、拒不履行的态度。“金某,本院在执行你与黄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你至今未履行付款义务,也未依法向本院申报财产,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决定对你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面对拘留和罚款的强制措施,金某一改态度主动提出给与一定的筹款时间。最终,申请人黄某的劳务款全额执行到位。